烟台融媒1月14日讯(记者 李龙 摄影报道)我们前天报道过市民殷女士在莱山区一家游泳馆给孩子报了游泳课,可一节课还没上,游泳馆竟然关门了,并把所有会员转到了另外一家游泳馆,而就在退费事宜上,殷女士与新的游泳馆产生了争议。节目报道后,新的游泳馆负责人找到了记者,说是有些情况需要说明一下。


殷女士于2023年9月份在莱山区宝龙广场的一家青少年游泳馆,交了6256元给孩子报了游泳课。但是因为自己比较忙,一直没有送孩子上过课。一直到2024年7月,闲下来的殷女士带孩子去上课的时候才发现,游泳馆竟然关门了,一打听才知道,所有的会员已经转到了位于观海路的另外一家游泳馆,还可以继续上课。但是由于新的游泳馆离家比较远,接送孩子不方便,殷女士就找到观海路的这家游泳馆要求退费。


按照殷女士的说法,对方答应退费却一直没有履行承诺。记者随后来到观海路的这家游泳馆,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节目报道后,游泳馆负责人找到了记者,说是有些情况需要说明一下:他们和宝龙广场的那家游泳馆属于两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彼此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他们只是和宝龙广场的游泳馆签了转让协议,全员接受会员继续提供服务,只有在课程质量存在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退费,其它的概不负责。



店长王女士表示,她之前确实答应过给殷女士退费,但答应退费是她个人的行为,并不是公司行为,因为按照协议规定是不能退费的。她之所以答应给殷女士退款,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一开始提出了转卡的方案,但转卡一直没有成功,随后又提出她个人给殷女士退款。


莱山区观海路某游泳馆店长王女士:我这边是以个人的名义去和客户协商,提出了多种方案,然后说我们扣一部分手续费,我这边按照5800元的金额退费,客户这边当时要求12月30号12点必须要到账。我当时确实是没有钱,客户说我不管你这些,必须要到账。我说缓两天,我自己垫钱也好、贷款也好,但客户这边一直都是揪着12月30号当天到账。那我这边确实是已经尽力了,确实是没有办法了,自己也挺委屈的,然后就一直僵在这儿了。


店长王女士表示,由于双方目前协商不成,她建议殷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对此,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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