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兴献王长子朱厚熜在迎驾使团的陪护下到达京师郊外的行殿并接见了礼部尚书毛澄。然后朱厚熜就不走了,因为他发现毛澄上呈的登基仪注要求他由东安门入皇宫。
朕疾弥留,储嗣未建。朕皇考亲弟兴献王长子厚熜,年已长成,贤明仁孝。伦序当立。已遵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宗庙,请于慈寿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奉祀宗庙,君临天下。
明武宗遗诏里传位朱厚熜的理由是“祖训兄终弟及之文”,但这个法理引用有明显的漏洞。祖训“兄终弟及”里的“弟”是有条件约束的,当大行皇帝无子时,所立者必须是其嫡母所生弟,“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
作为明武宗堂兄弟的朱厚熜,显然不具备嗣位资格。而且武宗和其父孝宗均绝嗣,如果依祖训,大明将面临没有合法继承人的尴尬。但杨廷和能说高皇帝当年思虑不周,得改祖制么?显然不能,所以他只能避而不谈,以宗族传统给先皇继嗣。
按理说“继嗣”应该先考虑给武宗继嗣,而且当时也有合法的人选 – 益藩崇仁王嫡子朱载增(5岁)。但杨廷和不愿意,笔者猜测有三点原因。
一,朱载增年龄太小,登基后夭亡风险大。二,朱载增登基后需大臣代行皇权,杨廷和既不愿意权臣持政,他自己也不愿意当权臣。三,担心朱载增长大后折腾“宋英宗濮议”(认为亲生父母)之类的事。
注:从正统朝开始,宗藩子嗣年满8岁后方可上报朝廷请名并入玉牒。所以有种观点是杨廷和当时不知道益藩有朱载增这个人。
只是这些理由杨廷和同样没办法对外明说,只能继续揣着明白装糊涂,在遗诏里回避“继嗣”一说,改为故意曲解祖训的“兄终弟及”。但是杨廷和并不是真认为是个“弟”就行,他是想给孝宗继嗣来解决传位的法理问题。
古代一直有“为人后者为人子”的观念和宗族准则,就是继承了别家的宗位、财产,就得给人家当儿子。大明律里对于世袭爵位官职的传袭也有类似的规定,“侄男袭替伯叔父职事者,与为人后同。止合封赠伯叔父母,本生父母不在封赠之列”。
这既是不能白拿好处的朴素观念,也是宗族维护长房存续的手段。所以传位于朱厚熜,再让他依传统认明孝宗为父。这样朱厚熜就成了孝宗和张太后的嫡子,自然就适用祖训“兄终弟及”的条款了。
朝廷制定的登基仪注大略过程为,朱厚熜由东安门入皇宫并暂住文华殿,然后文武百官上笺劝进,朱厚熜“三辞三让”后择黄道吉日登基称帝。由东安门入皇宫,就是皇太子即位的礼制(或者说让朱厚熜在行为上先认孝宗为父)。
杨廷和的用意,朝廷群臣明白,朱厚熜也不太可能不明白。但是杨廷和没想到,朱厚熜也会揣着明白装糊涂。他更没想到,朱厚熜要做违背世俗伦常的事情 – 遗产一分不少我全要但爹我不认。
朱厚熜并未直接说不愿意认孝宗为父,他以“遗诏以我嗣皇帝位,非皇子也”为由,告知毛澄拟定的登基礼制有问题。四月二十二日,杨廷和率百官出城迎驾,朱厚熜再次表明让他以太子之礼入宫与遗诏规定不合。
由于张太后和杨廷和完全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他们此时也不清楚朱厚熜的真实动机。所以搞出了一个和稀泥的应对方案,百官在城外行殿劝进,然后朱厚熜以皇帝的身份由大明门入宫。
奉《皇明祖训》之典,稽兄终弟及之文 … 以宪宗皇帝之孙,绍孝宗皇帝之统,名正言朱厚熜顺,天与人归。
《明世宗实录·卷一》
杨廷和在让步的同时也没忘继续提醒朱厚熜登基后重新认爹,比如他在劝进笺里继续强调遗诏的相关内容。并在即位诏书里也埋下伏笔,将新君年号拟定为“绍治”,即“绍继弘治”之意。
朱厚熜看到草拟的即位诏书后,命文书房内侍至内阁传旨,要求删去与宦官相关的几条。并不是朱厚熜和武宗一样,偏于宠信近侍(朱厚熜是明朝最不喜欢宦官的皇帝)。他这么做有两个不便明说的目的。
其一,安抚内廷宦官。
朱厚熜入京只带了十几名近臣侍从,可以说他是明朝最“光杆”的皇帝。他不能不提防奸人内外联手(如曹吉祥谋反),导致擒虎不成反被伤。所以他虽然厌恶宦官,但也明白得先稳住他们 – 是外朝官员们容不下你们。
其二,逼杨廷和继续让步。
自明仁宗开始,利用新皇登基的机会革除先皇弊政,已经是约定俗成的事情了。杨廷和自然也想通过朱厚熜的即位,革除武宗时期为祸朝廷的阉宦、近幸(钱宁、江彬等武官)。而杨廷和的愿望自然就成了朱厚熜的筹码。
在杨廷和与内阁表态不会遵旨改诏后,朱厚熜就拖着不批诏书并让司礼监太监魏彬传话内阁,今天御批不了,明日再开读诏书。搞得杨廷和直接责问魏彬,是谁在新皇身边进谗言。
逼急杨廷和与内阁后,朱厚熜才批复即位诏书。但他将诏书中的年号由“绍治”改为“嘉靖”。杨廷和被迫再次让步,即位诏书也得以昭告天下。至此杨廷和也算是明白了,朱厚熜这位新皇帝没有认孝宗为父的“自觉”。
面对朱厚熜的不配合,杨廷和也只能不再藏着掖着,转而组织朝臣开始正面“强攻”。五月初七,毛澄领衔各部司堂官以及台谏共六十余人联名上奏世宗:
窃闻汉成帝立定陶王为嗣,而以楚王孙景后定陶,承其王祀,师丹称为得礼。今上入继大统,宜以益王子崇仁,主后兴国,其崇号则袭宋英宗故事,以孝宗为考,兴献王及妃为皇叔父母,祭告上笺,称侄署名,而令崇仁考兴献,叔益王,则正统私亲,恩礼兼尽,可为万世法矣。
《明世宗实录·卷二》
杨廷和代表内阁另行奏言:
以前代君主,入继宗祧,追崇所生,诸多未合。惟宋儒程颐,议尊濮王典礼,以为人后者谓之子,所有本生父母,应与伯叔并视,此言最为正当。且兴献祀事,今虽以益王子崇仁为主,他日仍以皇次子为兴国后,改令崇仁为亲藩。庶几天理人情,两不相悖了。
《明世宗实录·卷二》
直白来说就是“为人后者为人子”,“继统”源于“继嗣”。皇上您继承了孝宗的皇位,就得改认孝宗为父(或者说可以不认孝宗为父,但也别继承他的皇统)。至于兴藩的祭祀,可以从益藩过继一子来解决。
杨廷和以及朝臣们的观点有道理么?当然有道理,世宗自己也无法否认群臣的观点。于是世宗故意无视了群臣的观点,而是转移话题开讲另一个观点。“父母可移易乎”,作为儿子有资格不认父母么?
世宗的观点有道理么?当然也有理。
“孝”是古代道德价值观的基础之一,再加上“君臣父子”的等级约束,“人子”是没有理由不认自己父母或者变更双方之间的关系。故而“人子”没资格决定过继行为,只能服从父母、宗族家主的安排。
杨廷和与群臣既代表不了世宗的父母,也不是朱氏皇族的宗长(朱厚熜登基后他就是皇族宗长),自然就没有资格强令世宗过继。
其实从世宗正式登基开始,杨廷和就败了。道理斗不过皇权,不然世宗也转移不了话题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