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淑君

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浙江大学仲英青年学者、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

书从“大礼议”出发,针对嘉靖朝的政治文化体系,分别从嘉靖皇帝的身份问题、尊尊亲亲的礼秩冲突、《明伦大典》的文化影响、政治权力与国家礼制的关系、皇权私化的结果等方面展开论述,因而了解名分礼秩实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

就“大礼议”的身份之争来看,由于嘉靖皇帝朱厚熜是皇帝身份,本应是人间秩序的示范者,一旦身份不明,名分混淆,就难表明皇帝的职分,也无从表现“天命”的政权正当性。在尊尊的大义下,皇帝备受礼法限制,无法拥有个人性,因而丧失亲亲的空间。但“人情论”的再诠释,模糊了“统”与“嗣”的界线,亲亲的礼秩地位相对提高,嘉靖皇帝因而得到尊崇父母的权力。



《大礼议: 嘉靖帝的礼制改革与皇权重塑》

尤淑君 著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24年12月

“人情论”虽让皇帝的个人性得到舒展,却让皇权得以借“人情”为由,逐步破坏名分原则,使国家礼制失去权威性,因而瓦解了名分礼秩体系。嘉靖皇帝欲重建宗统,获得皇权的正当性基础,不惜编纂《明伦大典》,钳制言路,改易国家礼制,使原有的权力分配原则遭到破坏,并引发明朝政治体制的结构性矛盾。“大礼议”影响之深广,恐怕连嘉靖皇帝自己也始料未及。是故“大礼议”不应只视为政治斗争,或礼学争论,或嘉靖皇帝的一己之事,应回归于政治文化层面来讨论,方能全面解释“大礼议”的影响。

皇权的正当性来自文化认同,让人民产生精神层面的信服,不敢质疑“天命”;皇权的威势则来自军事征服,让人民在现实层面屈服,不敢犯上作乱。换言之,皇帝的权威、权力来源及其影响层面并不相同,皇权的两大根本在武力和礼教,二者互相对抗又互相补充,缺一不可。合理的政权,唯包含“礼”与“兵”,始能长久延续。嘉靖皇帝之所以能获得最后胜利,即在赤裸的武力外,再披上一层礼法的外衣,深谙“礼”与“兵”互用之权术。

一是以兴邸旧人掌控锦衣卫,因而能在左顺门事件镇压伏阙群臣,大举清扫“濮议论”的中坚分子,奠下“人情论”获胜的基础。

二是嘉靖皇帝以《明伦大典》重新解释“大礼议”的始末,建构“人情论”的理论体系,让儒家经典转为官方控制士人的武器,让政治行动具备道德的合理性,也赋予皇权独尊的正当性基础。同时污蔑杨廷和等人,强加罪名,吓阻士人不得多发异论,无形中剥夺了士人的话语解释权,也扼杀了士人“为王者师”的政治理想,使天下之是非皆出于朝廷,而朝廷之是非皆决于皇帝。尤其是“史官曰”的官方立场,让许多撰写嘉靖朝史事的明清史家间接受其影响,从而模糊“大礼议”的批判焦点,《明伦大典》的文化影响实不容小觑。

三是以“恢复古礼”和“恢复祖制”为由,不断地改变国家礼制,先重构统治者与天的关系,再大幅改易国家礼制的文化象征,改变宗庙礼秩,提高献皇帝的政治地位,改易宗统,强化君统,强调嘉靖皇帝受“天命”得位,是上天选择的中兴令主,遂得重塑皇权的正当性。

四是嘉靖皇帝为了避免与臣下直接冲突,委政内阁,又赐予密奏权,内阁权力大张,侵夺六部职权。首辅可以越级干涉言路的动向、廷议的决策及人事的升降,钳制监察系统,使官僚体系不能再非议“大礼”。

长达二十四年的“大礼议”,最后由嘉靖皇帝取得胜利,完成献皇帝称宗祔庙的心愿,终能撇开旧宗统,建立新宗统,达成皇权重塑的目的,建构嘉靖政权的正当性基础。等到嘉靖皇帝重新结合君统与宗统后,皇权的基础—“天命”也由孝宗一脉转移至献皇帝一脉,使其成为上溯太祖,承接宪宗,下启嘉靖一脉之帝系。隆庆以降的明代诸帝面对祧迁睿宗问题时,几经争议,往往无疾而终,不了了之。一旦径行祧迁睿宗,就等于推翻嘉靖一脉作为帝系兼君统宗统的正当性,皇帝将处于名分不正的窘境。对隆庆以后诸帝来说,睿宗祧迁与否,成为不可承受的尴尬问题,无法得到“合礼”的解决之道,直到明朝灭亡为止。

就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来看,正名(名即身份)始能定分(分即身份所赋予的职分义务),定分方能止争。“礼”所传达的“正名定分”概念,向来是权力原则的内在规范。换言之,只要名分原则得以落实于国家礼制之中,君、臣、民三方便有一共同遵守的权力规范,政治秩序与社会秩序即能安稳运行。简单来说,“大礼议”即“献皇帝正名化”之政治行动。嘉靖皇帝固然完成了皇权重塑的任务,却破坏了名分原则,动摇了以“礼”为主的政治文化体系,君、臣、民三方不再有合理的行事规范,各行其是,名分礼秩再难发挥功能,是故开启明中叶政治混乱、君臣冲突、社会失序的危机。“大礼议”以亲逾尊的案例,让后人诟病不已。直到清代,还有不少礼学大家各执一词,希望能厘清亲亲与尊尊的礼秩地位,不致偏失,让政治权力和社会文化获得一共同规范,重归名分礼秩体系之中。

当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倾向以私利为重时,君与臣、臣与臣及人与人的关系往往陷入冲突之中。从动态的政治运作来看,权力结构是各方势力冲突、利益交换,以及分配再平衡的衍生物。而且,权力更迭影响的不止皇帝一人,其范围如同骨牌倾倒,在整个帝国体制内产生广泛的效应。当我们观察嘉靖君臣面临公私冲突时,其政治抉择和行动原则极富有随机性,不能以理性衡量之,全视当时的君臣关系、经典的诠释内容,以及权力分配的状态三方面来决定。由此可知,皇帝、内阁和言官三方势力的消长,确有互相依存又互相冲突的内在联结。

嘉靖皇帝整肃官僚体系,皇权看似大为扩张,得以干预官僚体系的运作,其实不然。据第四章的讨论,“大礼议”不但动摇国家礼法的基础(名分礼秩),大为贬损皇帝的文化象征,也破坏了帝国体制内的权力分配原则,让人事关系复杂化,党派分立,体制内又未建立新的分配原则和迁降管道,奔竞之风盛行,士气大衰,已出现明中叶党争激烈、政风腐败的征兆。换句话说,“大礼议”虽得重塑皇权,但却让皇权趋向私化,反而对明朝的政治体制、权力结构及士人操守造成严重的杀伤力。

探究皇权私化的原因,必须回到明朝的政治体制来看。自废除中书省后,明朝的权力结构易生矛盾,既没有抗衡皇权的力量,也没有调节君臣冲突的缓冲机制,常让君臣关系趋于紧张。

及至“大礼议”发生,君臣关系濒临破裂。嘉靖皇帝为了解决君臣屡生冲突的问题,大为扩张内阁首辅的权力,让首辅充当皇帝与官僚体系间的缓冲机制。可是,事实证明,嘉靖皇帝的意图落空了。失败的原因在于首辅的身份不明,无法褪去皇帝私臣的外衣,因而无法得到官僚体系的普遍认同,既不能坚持政治理念,堵住悠悠之口,也难以充当皇帝与官僚体系之间的缓冲机制。而且,首辅的权势来自皇帝的信任,首辅往往不得不顺从帝意,脱离不了皇权的羁绊,无法挺起腰杆成为官僚体系的领袖,或拥有抗衡皇权的力量。可以说,明朝的政治体制早有结构上的矛盾,让首辅往往陷入进退维谷的两难处境,首辅既无法过渡成真正的宰相,也无法发挥调节功能,首辅权力的扩大反而破坏了原有的权力分配,让体制内的矛盾更加尖锐,构成党争的条件。

自废门下省、创都察院后,明朝的监察体系只能监察官员,在先天上已是跛足,无法阻止皇帝滥用权力。六科本有规谏君主的封驳权,虽保有权力制衡的功用,但因皇帝的威吓削弱了言官劝谏皇帝的意向,抨击的对象指向官僚体系,互相攻讦的情况越来越激烈。嘉靖三年的左顺门事件,让嘉靖皇帝深疾言官,屡屡打压言官的气焰,不合帝意者一律杖打、贬谪及杀戮,群臣为之股栗,莫敢进谏。同时,嘉靖朝历任首辅为能获得皇帝信任,致力于钳制言路,又兼掌吏部考察权,从内部去分化言官,甘为己用者,皆能仕途顺遂,不为己用者,一律外调他处,因而让朝廷的人事关系恶化。代表道统的言官在内阁强力的钳制下,逐渐放弃“为王者师”的政治理念,甘愿屈服皇权之下,士气大衰,以求自保。

由此可知,不管是内阁制度,还是监察制度,都没有制衡皇权的力量,唯一能规范皇帝的,即国家礼法。一旦皇帝无视名分原则,随意逞其个人意志,甚至凌驾于礼法之上,暗地操纵国家礼制时,皇帝制度的“公义”性质将随之消失,皇权势必挣脱礼法的束缚,开启皇权私化的趋势。

皇权私化的倾向,将使国家礼法的正当性备受考验。皇权私化的结果,让皇帝的个人性大增,得以独裁手段来满足其欲望,不再受礼法束缚,群臣只能消极默许,以免惹祸上身。权力私化的倾向,当然不限于皇帝一人,而是蔓延至整个官僚体系。当皇帝或内阁首辅有权力私化的倾向时,官僚体系用来分配权力的习惯法则将被破坏,帝国体制内的权力平衡面临崩溃的危机,政治生态就会出现各种权力之争。某些官员为求自保,便拉拢亲附自己的人组成一个个的小群体,私下结党,扩大力量,以谋求最大的利益。一次次的权力冲突衍生出党争,政治秩序势必随之败坏,造成人事倾轧与吏治腐败的现象。

皇帝直视天下为私产的态度,使君臣双方的政治理念渐行渐远,君臣关系趋向疏离。尤其当君臣意见不合时,又没有沟通机制进行内部协调,君臣冲突只会更加激烈,以致皇帝不再信任官僚体系,只能倚重宦官或自己的宠臣进行统治,人事倾轧日甚。随着君臣冲突越来越尖锐,宦官或宠臣越容易获得皇帝信任,便代替官僚体系,充当皇帝的左右手,甚至介入整个官僚体系的运作,让皇权私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资源分配也越来越不平均,因而成为党争之渊薮。

总之,明朝的政治文化体系早在嘉靖朝时就已出现崩解危机。“大礼议”破坏了名分原则,让国家礼法逐渐失去正当性效力,君臣之间的冲突也无法回归制度层面得到有效解决,反而更加恶化。可以说,名分礼秩的瓦解,让原本存在于体制内的结构性矛盾无法协调,形成党争不断的政治生态。党争一起,帝国的政治资源将内耗于无意义的意气之争,再也无法从体制内改革,让明朝越发陷入权力私化的旋涡之中,也让政治和社会秩序再难回归到合理的礼秩体系之内。最后,整个国家将走向内部崩解或外部叛乱之路。

不过,“大礼议”涉及的问题非常复杂,仍有一些无法处理的问题,有待日后再予讨论。例如,嘉靖朝的政治生态有没有受江南社会风气的影响?如果有,那又以何种形式影响之?若撇开政治因素不谈,光从议礼双方的社会背景来看,议礼双方都生长于明朝经济繁荣之地,为何发展出两种不同的思想路径?是否因来自不同的社会阶级,关心的对象不一样?如果是同一阶级,那又出于何种动机而选择不同的政治行动?上述问题实涉及各地域社会的发展差异、士人与庶民的社会关怀,以及大文化体(国家掌握下的程朱理学)与小文化体(地方文化)的互动关系。关于这些问题,目前尚无法顾及,只能悬而未决,有待日后研究,或能从中寻得政治权力、社会文化及个人行动互为影响的内在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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