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3 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庭内气氛凝重,所有人都屏气敛息,等待着一个至关重要的宣判。当法官庄重宣布 “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 时,法庭内瞬间涌动起复杂的情绪。



有人为这个历经 13 年牢狱之苦的女子终于重获自由而欣慰,也有人为这起冤案背后暴露的诸多问题而沉思。

这起案件还要追溯到 2002 年的云南巧家县,那是一个看似平常的冬日,然而,一起突如其来的幼儿园投毒案,彻底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尤其是一个 17 岁少女钱仁凤的人生轨迹。

钱仁凤出生在云南巧家县的一个偏远山村,海拔 1700 余米的大山深处,自然条件恶劣,家庭经济极度贫困。因为家境贫寒,她小学毕业便不得不辍学。15 岁那年,怀着对外面世界的憧憬和改变家庭命运的渴望,她离开家乡,到镇上的饭馆打工。

2001 年 9 月,经人推荐,钱仁凤来到巧家县城刚开办不久的 “星蕊宝宝园” 做保姆,主要负责照顾 2 至 4 岁的儿童,同时协助厨师做饭。



对于这份工作,钱仁凤十分珍惜,她喜欢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笑容,也感激园长朱梅给她提供的工作机会,朱梅还曾在春节后给她涨了 50 元工资,这让钱仁凤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2002 年 2 月 22 日 15 点半左右,平静的幼儿园突然陷入混乱。3 名孩子相继出现呕吐等异常症状,园长朱梅和她的父亲朱明华察觉到情况不妙,起初以为孩子是感冒,便给孩子喂了糖水,但症状并未改善。

17 点左右,朱明华匆忙赶到公安局报案。随后,朱梅、朱梅的父母、钱仁凤等人被警方带到巧家县公安局做询问笔录。当天下午,钱仁凤被锁定为作案嫌疑人,并被监视居住。

从 2 月 25 日下午 3 点开始,警方对钱仁凤进行审讯,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 3 点,长达 12 个小时左右。在这次笔录中,钱仁凤做出了首次有罪供述,她称因为怨恨园长朱梅,所以在幼儿园厨房内的部分食品里用注射器注入毒物,随后将含有 “毒鼠强” 的午饭喂给孩子们吃。



然而,仅仅一天后,在 2 月 26 日的审讯中,钱仁凤推翻了之前的全部供述。可在后续的审讯中,在警方的质疑和 “攻心” 下,她又再次承认作案,并且对作案动机、时间、手法等信息的供述前后矛盾。

2002 年 7 月 22 日,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以钱仁凤涉嫌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昭通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并于 2002 年 9 月 3 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钱仁凤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因当时她未满 18 周岁,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钱仁凤的代理律师以 “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 为由上诉,云南省高院却以 “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从此,钱仁凤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涯。



在狱中,钱仁凤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她无法接受这样的冤屈。从入狱的第三年起,她便开始为自己写申诉书。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她,抱着一本字典,一个字一个字地艰难书写,一封申诉书往往要花费三四个月的时间。

每年她都在狱中喊冤,不断向管教表达自己的诉求,然而,多年来她的申诉都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转机出现在 2010 年,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与女子监狱合作,为犯人提供法律援助。杨柱律师在监狱做法律咨询时,钱仁凤激动地向他求助:“杨律师,你救救我。” 杨柱律师被钱仁凤眼中的不甘与渴望所触动,决定深入研究这个案子。

他仔细查阅卷宗后,发现案件疑点重重。从作案动机来看,钱仁凤称因怨恨朱梅而下毒,但朱梅却表示和钱仁凤关系很好,没有矛盾,甚至还涨了她的工资;从作案过程来看,钱仁凤供述的毒鼠强来源与她父亲的说法不符,而且整个厨房有 23 处发现毒鼠强痕迹。



几乎所有食材和餐具上都有毒药,可为何只有 4 名孩子出现不适,吃过 “毒饭” 的钱仁凤却毫发无损;从司法程序上看,警方对关键物证注射器和菜刀未做指纹鉴定,或者未记录在案。

更为重要的是,钱仁凤在认罪后到法庭上多次翻供,称自己是被打之后乱说的,但三级司法机关都未重新调查。

杨柱律师决定免费代理钱仁凤的申诉案,此后的 5 年里,他坚持不懈地重新调查案件,并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在杨柱律师的努力下,2013 年 7 月,云南省检察院调取了投毒案的全部卷宗,正式立案复查。

经过两年多的复查,2015 年 5 月 4 日,云南省检察院认为该案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15 年 9 月 29 日,云南省高院开庭再审钱仁凤投毒案。



12 月 21 日,云南省高院最终宣判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此时,距离钱仁凤入狱已经过去了 13 年零 10 个月。

重获自由的钱仁凤,面对的是一个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世界。13 年的牢狱生活,让她与社会彻底脱节。她不会使用手机,对新的交通规则感到迷茫,甚至不知道如何与他人正常交流。

更让她痛心的是,这 13 年间,家庭因为她的事情遭受重创。父亲为了给她申冤,四处借钱,债台高筑;母亲在她出狱前 8 个月病逝,她没能见上母亲最后一面。

2016 年 6 月 1 日,钱仁凤向云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云南高院于 6 月 3 日立案受理,并于同年 7 月 8 日依法公开举行听证。2016 年 8 月 9 日,钱仁凤获得国家赔偿 172 万余元。然而,这笔赔偿金并不能完全弥补她失去的青春和遭受的苦难。

这起案件不仅是钱仁凤个人的悲剧,更是整个司法系统需要深刻反思的案例。案件中暴露出的司法程序漏洞,如仅凭前后矛盾的口供定罪、关键物证未做指纹鉴定、对嫌疑人的刑讯逼供嫌疑等,都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



虽然钱仁凤最终重获清白,但幼儿园投毒案的真凶至今逍遥法外,这也给受害者家属和社会留下了遗憾。

这起案件时刻提醒着我们,司法公正至关重要,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只有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才能避免类似的冤案再次发生,让法治的阳光真正照耀到每一个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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