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上世纪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素有“闽北粮仓”之称的建瓯,同样歉收缺粮。广大农民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可是在秋尽冬初的一天,突然发生一起154名社员中毒的大案,简直是暂时困难时期雪上加霜的一场大灾难,顿时惊动了各级领导……

1960年11月10日早晨,福建省建瓯县(1992年10月20日,撤销建瓯县设立建瓯市,属南平市)小桥公社下抱大队青年农场社员与往常一样,走进食堂吃早饭,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这个才40多户、200来人的农场(生产队)竟有154人(男76人、女78人)膳后头痛、腹痛、呕吐,全身疲软。联想昨天深夜几名干部在食堂里开完会,每人吃了一个煮熟的萝卜,回家后也是这样现象。查问这154人都吃了萝卜。

当下断定是发生了食物中毒,这食物就是萝卜。

如此众多的人集体中毒,在全省以至全国都属罕见,迅即向县、地、省汇报。

各级党委对这起中毒事件非常重视。建瓯县委领导率领政法干部赶赴现场。中共南平地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确定由地委常委、政法党组书记兼检察长带领公、检、法三个部门干警连夜赶往实地查处。

省委从省政法部门抽调的、协同和指导破案的省检察院处长、省法院审判员等也很快赶到出事地。

工作组一进村,但见食堂内呕吐物满地,屋里屋外、街头巷尾全躺着人,病人呻吟,家属嚎哭,乱作一团,景象十分凄惨。

省、地、县工作组和医护人员20余人,展开了一场抢救154名兄弟姐妹和查明这一重大事件的艰苦斗争。

首先果断地认为,救人如救火,要千方百计先救人,把人救活了,情绪稳定了,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立即成立了抢救病员领导小组,根据从省城来的化验人员的检验报告,证明系砒霜中毒,决定对症治疗,马上开展抢救工作。



由于病员分散在各家各户,既不便检查治疗,也不便观察用药,迫切需要解决病房问题。领导小组与社队干部研究,决定将三直三进的大队部(约30多个房间)腾出来作临时病房,采取自带、互借和外队支援的办法解决床具,并设置化验室、医务室、诊断室、注射室等,还通过建瓯县卫生局长和县医院院长,迅速从县医院和各保健院调来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及大量药品。

154名砒霜中毒的危急病人的抢救工作,没有足够的医生、护士是不行的。原有10几名医护人员和化验人员显得手忙脚乱,顾此失彼,154名兄弟姐妹在呼唤着白衣战士。于是,领导小组一方面通过卫生部门向全区、全省甚至上海医务部门请求援助;另一方面通过行政渠道向省、地领导求救。

一方受灾,八方支援,在灾害和困难面前,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显示出来了,不几天,地处山区的下抱大队很快地聚集了各地赶来救援的专家、学者、名医80多人。

有了医、药、病房、器械,一场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抢救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医生、护士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将154名病人用门板抬到临时病房,按病情轻重分成三组,为病人洗胃、灌肠、注射、服药、挂瓶。医护人员分工负责,认真观察病情,记录病历,日夜坚守岗位,救护每个病员。后勤保障人员发扬共产主义风格,为抢救病人而自动献血。



当解砒毒特效药二硫基丙硅和氧气袋缺乏时,领导小组即与解放军福州军区总医院联系;如组织专车运送此药品到建瓯,恐地方办事,行动迟缓,贻误救机;总院领导决定请驻闽空军帮助,即派军用飞机空运至连城机场,再由机场派军车连夜运到出事地。

在各级党委重视、各有关部门支持以及医生、护士等共同努力下,经过一个星期的日夜抢救,终于取得可喜成果,154名病员(50个重病员),除了3个小孩因中毒严重、体质虚弱和中毒后引起肝炎,抢救无效死亡外,151名病员得以脱险,经过疗养逐步恢复了健康。

社员周成婢的儿子,年仅3岁,因多吃了一点萝卜,中毒后昏迷了两天两夜,经用飞机运到的特效解毒药和氧气袋输氧后,终于抢救过来了。周成婢将儿子取名周党生,感谢党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这场抢救活动,牵动了上千个党员、干部和白衣战士的心,在国家困难时期不惜代价地耗费万余元,而151名劳动人民的生命得救了。

救人是重点,破案是关键。

150多名兄弟姐妹的生命被摧残,不挖出祸根,不揪出犯罪分子,就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所以在抢救病员的同时,狠抓了侦查破案,集省、地、县百余名政法公安干警,以现场为重点,抓住每个环节,紧追不舍。



首先根据呕吐物的检验含有三氧化二砷(砒霜),就从查食堂食物有无误进砒霜入手。当时正是冬种季节,生产队仓库里就存放有拌麦种的砒霜。砒霜不可能被误当作食盐进入食堂,也没有用装砒霜的箩筐淘米、洗菜,查明不是炊事员误混,而是有人故意投毒。

社员都是用饭罐蒸饭,如此中毒面广人数多,若是外人投毒,是不便一撮一撮地放进每个饭罐,很可能是投放在煮萝卜的几只大菜锅里。

于是把案发前一天晚上煮萝卜的全过程作为侦查的重点,认真审查了张彩仙、陈爱凤、谢宝凤3个炊事员的行动。

经审查她们3个人都不下地种麦,从来没有接触过砒霜,而且当晚她们3人在食堂里都在一起,无个人行动。

在访谈中,两位炊事员提供了青年农民方家旺曾两次独个在煮萝卜的灶前烤火这一重要线索。



参加抢救领导小组的县医院院长张昆,夜里查病房,发现有个病员哎哟哎哟地哼叫,大声呕吐,但是吐不出来。该人自诉头痛、腹痛,早晨在自己家里吐了一堆。测量他血压正常,检验他血液、小便以及自称呕吐之地的泥土,无中毒症状或者砷化物,像是装病。一看他名字,正是方家旺。

值班医生也反映给他挂瓶时,他耐不住折腾,多次把针管拔掉,下床去玩。

大队干部则反映当日上午到他家访问时,他声言自己也中毒,头痛、腹痛、呕吐。干部三次催他到保健院治疗,他却迟迟不去。在干部再三催促下才勉强去了。

这样,方家旺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光怀疑不成,应该查出砒霜毒物的来源。

青年农场每年种小麦时,砒霜都是发给生产小组长掌握,用不完要退还保管员。从保管员陈孔仁处得知,1959年冬季,曾发给当时任小组长的方家旺种小麦的砒霜2千克,用后还剩下一小包,由方家旺收去,未见他退还给保管员,这事有全组组员和陈孔仁证明。

根据上述疑点,办案组找他谈话,要他交代问题,交出1959年种麦剩余的砒霜,他矢口抵赖。

为了取得证据,办案组经过分析,认为要在154人吃的5大锅萝卜里投毒,那毒药肯定不是一小撮,而是几大把。这么多的砒霜,凶手是不敢公然拿在手上走进食堂投毒,必然要藏在什么用具或衣袋里,那么这用具或衣袋必有残留的砒霜痕迹。

大家认为这样的分析有理,就趁方家旺午睡之机,暗地把他的裤子拿出,在其右边口袋里取出一些污物,经技术检验果然有微量的砒霜。



办案组又到方家旺家里(他是单身汉),在灶间厨柜底层板上发现有白色粉末约1克,经鉴定亦系砒霜。

至此证实方家旺有毒物的来源和作案时留下了痕迹。

种种迹象表明,方家旺投毒作案证据充分。

办案组决定审讯方家旺,开始他百般抵赖;后来在证据事实面前,经反复教育,终于低下头来承认他投毒的犯罪事实。

方家旺,父母双亡,单身一人,作案时仅19岁。对这样一个乳臭未干,又是原村党支书的孩子,为何投毒作案,残害人民,简直不可思议。

办案组带着上述疑问,对方家旺进行审讯,循循善诱,苦口婆心地教育,要他交代真实的作案动机。方则认为反正一死,不想说真话,甚至赌咒、谩骂,把几个审讯人员骂得七窍生烟。

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小组又做审讯人员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不发火,不动气,不打、不骂,不搞疲劳战,不厌其烦地进行攻心。特别是原南平地区公安处治安科副科长姜杰民用建瓯方言,多方启发,积极帮助,既是审讯,又是教育,加上生活上的照顾,使他很受感动。

一天,吃午饭时,看到饭热菜香,他非常激动,站起来说,姜科长,你对我很好,我有错,我有罪,我承认。于是,他坦白了全部罪行,交代了思想演变和作案过程。

他说:1958年被分配到崇安修机场,后转到南平安丰桥修公路,1959年春返乡务农,任生产队小组长,当时还是有抱负的,想干一番事业。可是1960年8月生产小组合并,他的生产小组长落选,思想有波动,想到外面做工,认为外面做工好挣钱,但未得到批准。由此,思想消沉,劳动消极,生产队长又多次指责他是懒汉;所以,对生产队长不满,便伺机报复。



原想把砒霜放在队长饭罐里,因饭罐无记号,不好进行;后又想把砒霜放在队长菜盆里,又因分菜后大家趁热吃饭,也无法下手。

直到11月9日晚,在食堂吃过饭去记工分,听到炊事员说晚上要煮萝卜,作为明天早餐菜。他认为是个机会,即回家从灶后厨柜底层,取出种小麦时剩下的砒霜三四两(0.15~0.20千克),用纸包了,装在裤袋里,以烤火为名,坐在食堂煮萝卜的锅灶前。

至8点多,看到炊事员张彩仙回家睡觉,陈爱凤、谢宝凤外出,而灶前无人之机,将砒霜投到煮萝卜的大锅里,把包砒霜的纸放在灶内烧掉,犯下了这个丧尽良知的滔天罪行。

侦查终结,建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建瓯县人民法院组成由甘进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于1960年11月16日公开审理,依法判处方家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庄严的法庭上,方家旺自悔地说:“我思想不好,私心作怪,害人终害己,判我死刑,罪有应得。”并表示不上诉。

按复核程序,南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由钱绍基、黄天全、张盛权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方犯投毒作案有五个依据:

1、有作案的思想动机;

2、有作案的毒物来源;

3、有作案的条件;

4、有人证、物证和鉴定的书证;

5、有方犯的供词,与证人证言相符,可谓证据确凿。

方犯在主观上确是报复生产队长,但其结果是报复社会,造成154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应维持原判。



审判委员会、中共南平地委和政法党组一致同意合议庭意见,层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省法院于11月28日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建瓯县法院根据省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于12月9日上午就地——下抱大队召开群众大会,对方犯验明正身,执行枪决。

旁听群众6500多人,印发布告1.5万张,以案为题,大力宣传法律,发动群众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此案一手要抓两头鳗,救人与破案并重,省、地、县工作组同心协力,医护人员与政法干部珠联璧合,合作默契,在一个星期内把151人抢救脱险,一个月之内把罪犯抓出来,审判清楚,执行完毕,显示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所以这起特大投毒案办得迅速、干净、利索。

靠刑讯逼供破案是无能的表现,而且往往会走入歧途,产生冤假错案。此案方家旺有那么多的犯罪嫌疑线索,但本人百般抵赖,死不交代。办案人员不简单急躁,坚持调查研究,把证据搞确实;对本人则不打不骂,不扣饭,审讯中不搞疲劳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罪犯受到感动,彻底交代罪行,并且不上诉,可谓口服心服,死而无怨。这就是取铁证,定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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