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四川高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例。 会上提到,去年一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9154件,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分别下降了4.01、3.35个百分点,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的案件数量为零,案件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在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案件,也有维护消费者、妇女权益、企业的案件,这些案件聚焦社会热点问题,通过司法裁判明晰法律适用边界,也规范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土地被征收在村离异妇女却无补偿

司法保障合法权益

2024年,蒋某起诉乙区政府土地征收补偿案,经法院调解结案,明确离异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不容剥夺。

1998年,蒋某因婚迁入乙区某村,2000年离异后户籍未迁出,仍在该村。2008年乙区政府征收该村土地时,以蒋某离异为由拒绝安置补偿,致其面临“两头落空”的困境。法院调解后,乙区政府参照同批次被征地人员标准,向蒋某交付安置房、支付补偿费,并承诺待其退休后按月发放养老待遇,实质兑现合法权益。

法院认为,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以司法实践捍卫“男女平等”原则,纠正部分地方以“村规民约”排斥离异妇女补偿权益的陋习。法院明确,户籍未迁出的离异妇女仍属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征收补偿不得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剥夺其生存保障。该案与2025年5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妇女不因婚嫁丧失成员权益”的立法精神高度契合,为地方政府履行安置职责划清法律底线,也为同类案件提供裁判范本。

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可依法继承

张某某是刘某某的岳母,张某某生前房屋被征收,与住建局签订补偿协议获36万元。其独女田某某去世后,刘某某就持续赡养岳母至其2021年离世,并承担丧葬事宜。

岳母张某某去世后,住建局将补偿款存入其名下限制支取,因区住建局拒付补偿款,刘某某便起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张某某父母及配偶均先于其去世,女儿田某某的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刘某某作为丧偶女婿,持续赡养岳母且承担主要丧葬义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9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规定。

经调解,三方达成补偿款分配协议,刘某某获22万元,其子女各获7万元,实现继承权益与赡养贡献相适配。

法院介绍,本案创新性破解行政补偿与民事继承的交叉难题,明确行政主体不得以资金管控架空法定继承权,征收补偿款应依继承规则分配。其次是将“主要赡养义务”标准从家庭伦理上升为法律事实,确立“赡养时间跨度+生活照料强度+丧葬承担情况”三维认定体系,对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的第一顺序继承权予以保护,有效兼顾了法理与情理,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6.57%

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一年,四川全省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9154件,并持续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一审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1644件,其中撤销行政行为569件,直接变更行政行为53件,判令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履行招商引资等行政协议157件,判决行政机关赔偿237件。二审开庭率达到42.03%,上升26.44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57%,创历年新高,确保人民群众“告官能见官”。

其中,法检同庭办理的行政抗诉案件,实质化解“热射病工伤认定争议”,为高温劳动者带来“甘霖”,入选全国“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

红星新闻记者章玲摄影报道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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