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潮流服饰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其中不乏知名品牌,也有部分明星同款“爆款”小众品牌。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户外潮牌服饰的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涉案销售金额高达1370万元。

2018年,刚从国外留学回国的小朱看着国内服装市场如火如荼,开始从事线上女装生意。不久,他发现国内服装市场竞争激烈,便想凭借自己的留学经历与对服装行业的了解,开展服饰行业跨境电商业务。本来是件好事,但小朱却打起了歪主意。

看着某知名户外服饰品牌在市场爆火,小朱与自己的老同学小钱开了两家网店,想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服饰。两人分工安排,小朱负责进货、结算、宣传等网店运营,小钱则负责与客户沟通、物流等工作。为了提升店铺“曝光度”,小朱甚至找社交网站上的知名博主对店铺进行带货推广。

“按正常逻辑(消费者)应该知道,因为我们才卖300块,价格是正品价格十分之一都不到。”谈及消费者是否了解销售假货,小朱这样说道。为了解决低价“货源”问题,小朱又联系了做服装生意认识的小姚,商量从其处购进假冒注册商标服饰,小姚则是一口答应。

虽然小姚自己并没有服装生产工厂,从事多年服装行业的他认识从事服装生产的老姜。小姚从官网挑选畅销款式,老姜则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委托老张的工厂剪裁面料、装上拉链、缝制、压胶。老张虽明知加工假冒注册商标服装行为涉嫌违法犯罪,但想着能赚钱,自认为事情并不严重的他,依然继续组织工人加工服饰,并按照每件28元至38元收取加工费。

为了制作足够逼真的注册商标标识,老姜还请另一个绣花厂前后调试大半年,直到绣花厂购买进口绣花机后才完成绣花,开始在服装裁片和成衣上制作标识。生产完成后,老姜便通过物流将全部成品托运给小姚,由小姚找到下游买家。

经统计,自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小姚、老姜等人组织生产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服装1.5万件。此外,小姚还从他人处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服饰8000余件。直至案发,小朱与小钱从小姚途径购进并销售的服饰有2.3万件,共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服饰4.6万件,销售金额达1370万元。在审查起诉阶段,上述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朱、小钱共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小姚、老姜、老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考虑到被告人小姚还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对其实行数罪并罚。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主观认知、地位作用、行为性质、非法获利等情况,法院判决小朱、小钱、小姚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小姚、老姜、老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六百八十六万至三十万元。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通讯员 王莹 吴亦为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晓安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