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的劳动关系架构中,工会作为工人权益的代表者,本应是守护工人利益的坚固堡垒,可现实中却常给人一种“存在感”稀薄,难以充分为工人伸张正义的印象,这一现象值得深入剖析。
从工会的定位与职能来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其基本职责。《工会的基本职责》一书中便着重强调,工会要成为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诸多因素导致工会难以充分履职。
工会干部身份与利益的制约是关键问题。在不少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里,工会干部与企业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的工会干部是企业经营者的近亲属,或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这就使得他们在面对职工权益受侵害时,陷入两难境地。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他们往往选择沉默或妥协,难以坚定地站在职工一方。例如,当企业出现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等情况时,这些工会干部可能因忌惮企业管理层,不敢旗帜鲜明地为职工发声,使得工会在关键时候缺位,无法发挥应有的维权作用。
经济上对企业的依赖也削弱了工会的独立性。据相关数据显示,工会60%的经费来自企业拨款 ,这种经济依附关系让工会在行使职能时有所顾虑。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在经费来源受制于企业的情况下,工会在处理劳动纠纷、与企业进行谈判时,很难做到毫无保留地为职工争取权益,担心过度维权会影响到工会自身的经费支持,进而限制了其维权行动的力度和范围。
工会组织结构与工作效率也影响着其维权效果。部分工会组织结构复杂,决策过程繁琐,面对瞬息万变的劳动关系和突发的职工权益受损事件,难以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在一些劳动争议案件中,繁琐的内部流程使得工会的介入滞后,错过了最佳的维权时机,让职工对工会的信任大打折扣。
在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的当下,工会的覆盖范围存在明显不足。像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大量自由职业者,他们工作灵活分散,工会覆盖率不到15% 。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及时获得工会的支持与帮助。当这些新业态从业者遭遇平台不合理规则、拖欠报酬等问题时,由于缺乏工会的组织和协调,他们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只能依靠个人力量艰难维权。
尽管存在上述困境,但也不能对工会的作用全盘否定。近年来,全国总工会及各地工会积极作为,通过一系列举措展现了为职工维权的决心和成效。全国总工会发布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追讨欠薪、工亡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多方面,彰显了工会在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上的努力 。在一些地区,工会通过与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为职工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承德市总工会联合多部门为91名职工追讨回173万余元工资欠款 ;上海市总工会快速响应,帮助601名职工解决因超市关闭引发的劳动纠纷,在不到20天内让550余名职工拿到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 。这些案例表明,只要工会突破自身局限,积极行动,就能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要改变工会难以伸张正义的现状,需从多方面着手。应完善工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避免工会干部与企业管理层存在利益关联,确保其能真正代表职工利益;在经费来源上,探索多元化渠道,减少对企业的依赖,增强工会的独立性;优化工会组织结构,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使其能更迅速地应对职工权益问题;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会组建力度,扩大工会覆盖范围,让更多劳动者能享受到工会的服务与保护。只有这样,工会才能重拾工人信任,真正成为工人权益的坚实捍卫者,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