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房子没买成,但能拿回买房钱,也算是个好结果了,感谢法官的调解。”原告张某感慨地说道。被告红某也表示:“这次事情给我也上了一课,以后做事一定得更谨慎。”2025年4月16日,在玉门市人民法院油田法庭内,随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场历经波折的房屋合同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案件的高效调解收获了令人称赞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2024年3月,张某夫妻怀揣着对新生活的美好憧憬,与红某父子经口头商议,决定以130000元的成交价买下位于玉门市老市区某处房屋。当日,张某夫妻毫不犹豫地支付了2万元首付款,并于4月24日、4月25日,分别向红某支付购房款40000元、50000元。按照约定,剩余房款20000元在房屋过户后一次性履行完毕。被告红某也收下款项,交付了房屋产权证书,信誓旦旦承诺过户手续很快就能办妥。然而,命运却在此时跟张某夫妻开了个残酷的玩笑。当他们满心欢喜拿着权利人为“洪某”的房本前往玉门市不动产中心核查,准备办理后续手续时,却如遭雷击,房屋产权竟并非被告红某所有。愤怒的张某夫妻多次找到红某理论,红某却再三承诺很快会妥善解决,可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2024年底,产权证书依旧遥遥无期。满心的希望彻底落空,无奈与绝望之下,张某夫妻只好踏上法律维权之路。

2025年4月8日,案件受理后,主办法官仔细查阅了卷宗案情,决定先行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对证据进行质证。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剑拔弩张。面对这棘手的局面,主办法官深入调查后发现,这房屋的产权追溯起来颇为复杂。该房屋所有权人洪某于1999年2月将房屋抵押玉门某银行贷款30000元。2007年9月,玉门某银行将房屋出售给魏某;2013年7月,魏某又将该房屋转卖给被告红某;历经多次转手,可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却始终被搁置,直至原被告协商购房时,依然是一笔糊涂账。

主办法官明白,想要化解这场纠纷,必须要让双方冷静下来,理性看待问题。于是,法官结合过往类似案例,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详细阐释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与可能面临的审理后果,苦口婆心地强调“合作共赢、诉讼两伤”的道理。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紧绷的心弦终于慢慢松动,最终达成一致:被告红某需在一个月内返还原告张某夫妻11万元房款,并承担诉讼费,原告则自愿放弃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至此,因房屋多次转卖引起的纠纷圆满化解,案结事了。(陈昊)

来源:玉门市人民法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