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宁法庭的法官们收到了两份特别的“礼物”——林某(原告)和胡某(被告)各自送来一面锦旗,“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人民公仆 执法为民”的烫金大字下,藏着一段关于35亩土地、两季春耕的暖心司法故事。

2024年,林某因胡某拖欠土地租赁费诉至闽宁法庭,法院判决胡某限期支付,但胡某因经营困难无力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025年土地承包到期后,林某再次起诉,要求胡某清除35亩土地上的大葱作物并归还土地。此时正值大葱生长旺季,强行铲除将导致胡某数十万元损失,还会错过春耕;若延迟还地,林某下一季种植也将受影响。一边是生效判决的执行要求,一边是双方农户的生计难题,矛盾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许继承意识到机械执行可能激化矛盾,便联合特邀调解员张红来一同三次深入田间调解。经了解,涉案大葱品质优良、销路稳定,法官提出引入第三方马某承接土地的思路。多方协调后,马某代胡某一次性支付13.7万元欠款,并约定大葱成熟后由马某采收,土地于2025年11月恢复耕种条件后返还林某。2025年4月15日,三方签署协议,林某当场收到欠款,胡某也避免被列入失信名单,35亩大葱得以保全,土地也将按期交付耕种。

“没想到法官能为我们想得这么周全,既没让我血本无归,又没让我上‘黑名单’。”胡某感慨地说。林某也感激地表示:“本以为要拖很久,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不耽误春耕,太感谢了!”

这起案件的妥善化解,得益于闽宁法庭“司法调解+市场介入”的创新模式,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避免了“办一案、垮一户、荒一田”的后果。当前正值春耕关键期,闽宁法庭将持续推进涉农纠纷“三端六位”化解机制,主动走到田间地头,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米袋子”“菜篮子”。

来源:永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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