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对“00后”情侣多次在净月区某大学校园窃取他人外卖的案件。该案涉案金额仅累计人民币二百余元,但二人的行为却构成了盗窃罪,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法律问题与社会道德值得深思。

被告人张某某(男,22岁)与被告人杜某某(女,23岁)为同居情侣,租住在某大学附近。2024年2月,一个偶然机会,被告人张某某看见某大学的外卖代收点无人看管,遂萌生贪念,有了窃取他人外卖的想法,与其女友杜某某商量后,开始实施盗窃。二人在半夜,驾驶车辆来到该外卖代收点,由张某某下车窃取外卖后递交给坐在后排的杜某某,回到住所后,将外卖拆开食用或使用。

由于外卖频繁丢失,学生向学校保卫处反应并报警,3月21日,校园保卫处工作人员发现再次实施盗窃的张某某和杜某某,于是报警,公安机关将二人抓获。经查实,二被告人共盗窃4次,窃取了6名被害人的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与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虽金额较小,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司法解释,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构成多次盗窃,无需累计金额即可入刑,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二人认罪认罚,积极悔罪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法院最终从轻判处,对二人分别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

外卖属于消费者合法财物,哪怕是一杯奶茶,盗窃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一起案件为心存侥幸者敲响警钟,外卖、快递等无人看管物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侵犯他人财产的行为均可能付出法律代价。对于正值青春年华的张某某与杜某某而言,刑事记录将成为人生难以抹去的污点,社会需加强法治教育,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更需要守护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来源:长春净月区人民法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