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笛
上海:一个美国军人所看到的革命
1911年11月23日,一个年轻的美国中尉第一次来到中国,他到达中国的时候,革命还没有结束。这个年轻的美国人,当时正在美国的殖民地菲律宾服役,对中国充满了好奇,虽然这个国度正处于剧烈的动荡之中,甚至在这里旅行也充满着风险,但是这些都不能阻止这个年轻人的脚步。
他首先到达“冒险家的乐园”上海,这是中国最大的通商口岸。首先进入他眼帘的是各国的战舰,两艘日本的,两艘法国的,一艘英国的,一艘德国的,一艘美国的。他看到浩渺的长江,浩浩荡荡进入大海。长江是交通大动脉,“亚洲最繁忙的河流”。
他在吴淞口第一次看到了黄包车,不过他可能不知道,这是从日本传进来的“东洋”玩意儿,所以又叫“东洋车”。他在黄浦江上看到了舢板和小帆船。不过,他对上海有点失望,这是因为它太洋气,西方式的宾馆和银行,宽阔的大道与公园,从宾馆的窗户往外看去,他觉得“仿佛是在费城”。他在公共租界“看到了头上裹着头巾的高个子锡克教信徒,这是从英属印度雇来做警察的”。
革命给这个年轻的美国人增添了一丝兴奋,其实进入革命中的中国,并没有那么可怕。的确,这个革命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平和的革命了,虽然也有过几次战斗,但是并没有血流成河。甚至革命都没有给他的旅行带来什么不方便,哪怕革命的队伍和标志到处可见。在上海的老城,他还看到了革命者的征兵站,那里挂着“红底上有十二个锯齿的黑太阳的革命者旗帜”,代替了清王朝的黄龙旗。
他还看到了城市里的贫民窟,那里到处是衣衫褴褛的乞丐,垃圾遍地,苦力把一大堆行李从码头扛到宾馆,街头小贩一瓣一瓣地卖橘子,庙里穿着白色孝服的奔丧者,在灯光下衣着华丽的阔太太……
他去一家老茶馆喝茶,发现通往茶馆的桥是弯弯曲曲的,那么这一定是上海的城隍庙了。据当地人解释,修这样曲曲折折的桥是为了避邪,那些鬼怪绕不过去,会在拐弯的地方掉进水里。他还在中国人家里看到很多神像和佛龛,让他觉得中国的宗教主要是“为了驱除那些要加害于他们的鬼怪”。
这个年轻的美国军官,“仅仅有限地看到了这场大动乱的表面现象,也就不可能对此有怎样深刻的判断。”但是他对革命中的中国的观察是细致的,还做了记录。那时中国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吸引着世界的关注,而他更多地看到的是普通的中国人和他们的生活,“不管发生了怎样可怕的事情,普通人的生活跟过去一样仍在继续,也只能继续。”
香港:大英帝国的炫耀
在上海待了几天之后,这个美国年轻军官乘船去了香港,第一次看到这个“仿佛悬在半山腰上”的充满活力的城市。这个城市俯视着一个壮丽的海港,在地势最高的地方,悬挂着英国国旗,炫耀着大英帝国的威风。
当船进港时,他看见那里停泊着许多艘远洋轮船,周围还拥挤着许多小舢板,上面住着一家老小,甚至还养着鸡鸭。妻子掌舵,孩子摇桨,每个人都行使着职责。
他在一家美国人开办的家庭旅馆吃了感恩节晚餐后,乘电车到达太平山顶,从山顶朝港湾望去,非常壮观的景色,“棒极了,记忆中最好的景象”。
受权刊发,选自《中国记事:1912-1928》(全两卷),王笛 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5年4月。
这个美国年轻人注意到那些刚剪去辫子的中国人,他们看上去怪怪的。他对那些英国训练的士官则是称羡不已,称他们看起来“胜过我们一般军官五倍”。然而他对英国军官的评价则不高,认为他们“一团糟,至少在香港如此。不整洁,脾气坏,懒散,拿着手杖游手好闲。给士兵树立了很坏的榜样”。他厌恶手杖,他后来成名之后,无论看到哪个国家的军官拿着手杖敲打靴子,都会感到深恶痛绝。
他在香港的时候,报纸上充斥着有关广东陷入混乱的报道:巷战、歹徒抢劫商店、行人被杀、革命政府无力控制局势、广州几乎落入匪徒之手、西江海盗肆虐,不一而足。
还传说他们已经截断了去梧州的通道,并杀害了一艘英国江轮的大副。但是这个美国年轻军官却认为:“所有这些事端都是凶残的英国人挑起的,因为他们把局面搞得越糟,他们就越可以堂而皇之地进行干涉。”
广州:活力四射的新世界
这个年轻人是一个实干家,在这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对中国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竟然立即奔赴广州,想从广州去梧州进行实地察看。
在广州,他看到了中国的另一幅景象,仿佛置身于“色彩丰富和活力四射的新世界”:不同的气味、声音和身体混杂一起,古老和新奇、生活的迷人和恐惧,竟然可以并存。
在一个猫狗市场,他看到人们先把猫煮熟,然后切开,再挂起来出售;而狗肉则炖在一个大锅里,再装盘,供人们一饱口福。他看得目瞪口呆,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庙宇,他看见两只面目凶猛的石狮守在大门口,屋顶雕梁画栋。街道和弄堂如迷宫一样,街面是由石头铺成的,人们摩肩接踵,大声嚷嚷,小商小贩吆喝、摇铃,或者敲打木块,招徕顾客,热闹非凡。
所有商品买卖,讲价、过秤、交易,都在街上进行。而且大多数交易行为对他来说,都是匪夷所思的:妇女们围着篮子拣鸡骨头,男子往罐子里塞稻草,剪了头发后放在报纸上卖……他看到了鸦片烟鬼、歌女、和尚道士、算命先生、端公巫师、郎中,五花八门,目不暇接。他感到惊奇的是,路边闲人边聊天边在衣服上捉虱子,捉到后放到嘴里咬,那噼噼啪啪的声音,给他们带来了欢娱。他发现,尽管中国人经常会大动肝火,但是哪怕是激烈的争吵,也没有一次真的打起来。
还有用稻草孵小鸡,笼子里养的云雀,猪和鸡的叫声。街头的厕所味道冲鼻,所谓公厕,无非就是一排排的蹲坑,人蹲在一块木板上,小孩当街大便也屡见不鲜。
他觉得在广州对比太强烈了,一方面是粗俗、肮脏、水坑、污垢、垃圾,但另一方面又很精致。他看到街边的匠人,用翠鸟的羽毛在搪瓷上绘精致的装饰画,用各种颜色的碎布粘贴成好看的图案。
他去了租界区沙面,进了外国人的俱乐部。他听说,有钱的华人在沙面岛上藏了金锭和各种值钱东西,总价有200万至600万美元之巨。
他目睹了“叛军”,就是革命党人,看起来是“一群乌合之众”。有些看起来是正经人,“但大多数是十足的土匪”。他们的制服是带有红边的浅蓝上装和裤子,背带绑腿,还有土匪常用的裹布。很多人配有新的子弹带,有些人提着手枪,手指搁在扳机上。
他还直接与革命军的官兵聊天,给他们看他的红领带和蓝衬衫,开玩笑说“我也是个叛党”,大家哄堂大笑,他离开时候大家还鞠躬道别。他还记录了所谓的“广州炸弹团”,其实就是敢死队,由300名精干的士兵组成,武器都是小型自制炸弹。
他从广州出发,乘轮船逆西江而上300多公里,到了梧州。有关有强盗出没的传闻看来并非耸人听闻。在一次船靠岸的时候,他看到了“叛军”的船队,包括两艘炮船,三艘汽艇,还有五六条帆船。江上不断漂下来死尸,因为两周前军队跟土匪有过一次大规模的交火。
叛军袭击了一群土匪,抓了66个俘虏,第二天砍了土匪的头,挖出他们的心烤着吃了。他听说吃死刑犯的心肝很平常,甚至还听说过把整个人都吃掉的故事,人们相信吃掉坏人之后,就不会再投胎变成土匪了。
一个星期后,他回到了广州,继续观察那里所发生的事件。他记录了路途上的见闻,把看到的生活习惯,甚至各种东西的制作方法和价格,都记录了下来,这表现了他非常强的观察能力。
1911年12月9日,这个年轻的美国军官,一个中国革命的观察者,离开中国去马尼拉,这次他在中国总共只待了17天。当他再次来到中国的时候,已经是9年以后。在二战中,他作为盟军中国战区参谋长,在中国现代历史上,留下了许多耐人寻味的故事。
这个年轻的美国军官,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史迪威(Joseph Stilwell)将军。
本文节选自《中国记事: 1912-1928》(全两卷)》“第1章 辛亥革命的特写镜头”。标题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