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意渐浓
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里
高邮法院春日执行篇章
已拉开序幕
4月3日
高邮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
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凌晨5点,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分成两组
一组向城区、湖西方向
一组向三垛、界首方向
按预定路线及方案奔赴执行现场
本次集中执行
共出动执行干警37名
警车6辆
拘传被执行人5人
执结案件1件
达成和解5件
执行到位金额93500元
4月6日
执行干警吴天浩在清明假期间,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某下落后,立即前往目的地,并依法将其拘传至本院。经执行法警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朋友筹得款项支付执行款,至此张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4月7日
4月7日,执行干警刘富阳、邱汪琪赴浙江省温州市,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和实际居住地调查财产线索以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4月9日,执行干警前往浙江省湖州市,向第三人送达协助执行材料。
4月10日
4月10日,执行干警刘殿明、李瑞雪、邹高阳等人至江苏省如皋市,在如皋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成功将被执行人郭某某拘传至如皋法院。经我院干警释法明理,如皋法院干警居间协调,被执行人终于同意给付案款,当场将8万元给付申请人,本案执行完毕。
4月10日
执行干警张彬、徐铭前往贵州省贵阳市调查核实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信息,张贴议价通知书、异议公告等法律文书。4月11日,执行干警又前往贵州省毕节市,督促另一案件被执行人履行剩余货款。被执行人表示已与申请人协商一致,将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下一步
高邮法院将常态化
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加大涉企、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 | 高邮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