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护红树林筑牢海上“绿色长城”
——桂粤闽琼四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召开
2025年4月15日,广西、广东、福建、海南四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联合召开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并发布桂粤闽琼四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携手加强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筑牢海上“绿色长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防城港市委书记黄江出席会议并致辞。
△桂粤闽琼四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在广西防城港召开
桂粤闽琼四省(区)海洋资源丰富,是红树林保护范围最广、最密集的区域,必须加强红树林跨区域司法保护。2024年4月,桂粤闽琼四省(区)高院签订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加强司法协作,为红树林生态保护与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桂粤闽琼四省(区)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高位推动、创新机制,将红树林保护纳入环境资源审判“一盘棋”,以刑事审判惩治犯罪、民事审判修复生态、行政审判监督履职、公益诉讼维护公益,构建起“惩治、修复、预防”三位一体的司法防线;打破地域壁垒,签署红树林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专家联用、协同修复等十二项机制;创新“蓝碳+司法”“技术调查官”“碳汇认购”等实践,让生态修复从“纸上判决”变为“地上绿荫”;在红树林畔设立巡回法庭、司法基地,将法治课堂搬到滩涂海岸,让每一株红树都感受到司法温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致辞
“以‘携手共护红树林,筑牢海上绿色长城’为主题,研讨红树林保护经验做法,为广西法院进一步加强红树林司法保护提供了良好机遇。”黄海龙表示,广西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一体保护、高效务实、共享共通的协同工作要求,落实预防优先、生态修复、恢复为主原则,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深化司法协作,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添砖加瓦。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致辞
“桂粤闽琼浙五省(区)法院联合发布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进一步深化了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有助于促进红树林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吴兆祥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好红树林保护案件,做实恢复性司法实践,提升协同治理效果,以司法审判促推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防城港市委书记黄江致辞
红树林是防城港漫长海岸线上的“绿色长城”,也是防城港生态治理的“法治坐标”,4年间红树林面积增加2700亩。“防城港市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创新和强化红树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筑牢祖国南疆生态安全屏障。”黄江表示。
△广西、广东、福建、海南、浙江五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桂粤闽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
会上,广西、广东、福建、海南、浙江五省(区)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桂粤闽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防城港宣言》。
△到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研
会议期间,来自林业、海洋、高校、红树林研究和保护等行业的专家和法律学者,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与法院干警围绕加快形成协同共治的红树林司法保护新格局进行交流研讨、建言献策,并到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城港东西湾红树林湿地、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防城区人民法院防城人民法庭调研。
来源:转载自“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