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全县机关党员干部识邪、辨邪、防邪、拒邪能力,4月16日,桓台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桓台县30个机关单位的31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5年至2024年4月,被告人任某某参与“全能神”传播福音活动,自2024年7月至案发时,被告人王某某参与“全能神”传播福音活动。二被告人均持有大量“全能神”宣传品。被告人任某某、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及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用真实案例为旁听人员带来了一场深刻的反邪教警示教育,让旁听人员对邪教危害有了更直观具体的认识。



下一步,桓台县法院将持续发挥“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公开庭审为剑,破除群众认知迷雾,揭露邪教“精神控制+破坏家庭”的双重危害本质,努力筑牢全民识邪拒邪、崇法尚治的安全防线。

供稿:胡景豪 审核:胡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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