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廖紫谕带领干警到博白县龙潭镇龙潭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此次庭审邀请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及社区居民到场旁听,通过将庭审“搬”到百姓家门口,实现普法宣传“零距离”,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切实打通了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原告詹某钦与被告詹某伟系堂兄弟关系。2014年起,詹某伟因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詹某钦借款。2016年12月31日,双方经结算确认詹某伟尚欠原告借款本金65万元,并约定利息按3%月利息计算。詹某伟出具借条一张交詹某钦收执。此后,詹某钦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詹某钦主张詹某伟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詹某伟妻子许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被告詹某伟辩称,其向原告借款是事实,但其已归还部分款项且均用于偿还本金,实际欠款金额不足65万元。被告许某则表示,其对詹某伟借款不知情,主张詹某伟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经营或消费,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其目前已和詹某伟离婚,不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廖法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整个庭审有条不紊地推进。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及当事人陈述等环节,案件事实逐渐明晰。由于案情复杂,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将择期进行裁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何翠翠结合“六尺巷”典故及《民法典》中关于邻里纠纷的法律规定,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她呼吁群众发扬“六尺巷”精神,以“法”为尺,以“让”为桥,携手共建法治、文明、互助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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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博白县法院及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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