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2日讯(通讯员 翟晨 记者万凌云) 花木虽美,取之有道;喜欢可以买,偷挖属违法!这不,扬中男子王某花没活成,警察先上门了!

“我看他家里种的月季花开的蛮好的,正好我家里的两棵月季树死了,就想省点钱,把别人家的月季树偷两棵回来种。”4月10日,扬中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某报警称,自己家种的月季树被人偷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到案

4月11日,民警将王某抓捕归案后,他对自己偷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王某表示自己是一时贪心,才动了歪心思。他发现家里的月季树死了之后,就在深夜趁人不注意带着铁锹骑着电动车,挖了两棵月季树回来。



指认

可惜换了地方栽种之后,这2棵月季花也未能成功存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扬中警方提示:家中宅院栽有树木的市民,一定要做好防盗措施,避免被盗导致经济损失。此外,警方还要对贪小便宜的人说,喜欢花木要取之有道,千万不要因为自己喜欢就想占为己有,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校对 胡妍璐

编辑 丁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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