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交警支队持续推进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进一步降低非机动车致祸风险,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对近期查获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以此警示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01

非机动车闯红灯




2025年03月30日09时15分,崇明交警在渔乐路凤蓉路东约2米,对当事人陈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04月01日09时37分,崇明交警在凤蓉路渔乐路东约2米,对当事人李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2

违法载人




2025年3月31日9时35分,崇明交警在陈彷公路进六滧公路东242米,对当事人陆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2025年03月31日17时42分,崇明交警在兴甘路出长兴江南大道东约29米,对当事人郄某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处以警告。

03

逆向行驶




2025年4月1日 9时 54分,崇明交警在兴甘路出长涛路北约40米,对当事人徐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2025年3月21日10时21分,崇明交警在潘圆公路前卫支路南约32米,对当事人孙某实施“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04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2025年03月31日11时58分,崇明交警在丰福路渔乐路西约5米杨,对当事人倪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03月31日9时17分,崇明交警在向中路向民路东约8米,对当事人朱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2025年3月31日7时03分,崇明交警在育麟桥路鼓浪屿路东约0米处蒋,对当事人郭某实施“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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