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邛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印发《邛崃市关于推行房票加快已征集体土地住房安置的实施意见》,引起了群众的广泛热议。小编又带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的好消息来了,由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什么是房票安置?

适用范围是哪些?

如何实施?

小编带你详细了解

《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前期,市住建局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实施细则,做好民意调查、编制房票安置计划及组织房源等工作。

房票安置工作流程

01 发布公告

市住建局和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布房票安置名额征集公告。

02 受理申请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名单公示。

03签订协议

在预算资金范围内,按照现“先拆先安”“的原则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被征收人签订《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之补充协议(房票安置)》,填写《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票安置申请表》。

04房票核发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住建局提出开具房票的书面申请,同时需提交房票安置花名册、《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房票安置协议》、《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票安置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市住建局对提交的资料审核后开具房票,交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给被征收人。房票有效期12个月。

05房票使用

房票实行实名制管理,仅用于房票持有人在市住建局公开发布的房源信息中实名制购买新建商品房屋(即住宅、商服用房、停车位等)。房票金额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含80%)的,按房票金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房票金额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含90%)的,按房票金额的10%给予购房奖励;房票金额使用比例低于80%的,将不予结算购房奖励和房票余额。

06房票结算

房票持有人在完成购房并取得商品房备案手续且房票金额使用比例不低于80%后,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票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邛崃市房票结算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结算房票剩余金额和购房奖励的申请。

《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实施细则》政策简明十问

1.什么是房票安置?

房票安置是指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规政策有关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并进行货币补偿后,将货币补偿款以房票形式发放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持房票在市住建局公开发布的房源信息中自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屋(即住宅、商服用房、停车位等)的方式。

2.使用范围是哪些?

情形一,邛崃市行政区域内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已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并签订产权调换协议但尚未完成安置的被征收人,自愿申请更换为房票安置的;情形二,邛崃市行政区域内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在签订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被征收人自愿选择以货币化补偿形式并选择房票安置进行安置的。

3.适用房源有哪些?

适用于购买市住建局公开发布的房源信息中的新建商品房屋(即住宅、商服用房、停车位等)。

4.被征收人是否只能选择“房票安置”?

不是。“房票”安置是征收补偿的一种补充形式,被征收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房票安置是被征收人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后选择房票进行补充安置。

5.房票票面金额是怎样构成的?

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将货币补偿款部分或全部等额置换为房票。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已经领取的货币补偿款不能置换为房票金额。房票作为房票持有人购房时等额结算购房款的支付凭证。

6.房票奖励标准是多少?若未使用超过80%票面金额,能否进行结算?

房票金额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含80%)但低于90%的,按房票金额的5%给予购房奖励;房票金额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含90%)的,按房票金额的10%给予购房奖励;房票金额使用比例低于80%的,将不予结算购房奖励和房票余额。

7.房票的有效期是多久?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应该怎么办?

房票自核发之日起算使用有效期限为12个月。在房票使用有效期限内从未使用过的,由市住建局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房票,继续按照《邛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

8.房票可以转让吗?

被征收人转让房票的,应当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住建局共同审核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房票在有效期内可全额转让一次,不得将房票拆分后进行转让。房票转让后,购房奖励及相关权益由受让人享受。

被征收人申请转让房票的,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被征收人以家庭为单位在他处至少有一套住宅;二是转让合同经公证机构公证。

9.何时可以申请领取房票奖励?

房票金额使用比例大于80%后,房票持有人可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结算房票剩余金额和购房奖励的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住建局共同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核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拨付给房票持有人。

10. 房票遗失后如何补办?

房票遗失后,房票持有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邛崃市房票补办申请表》、《房票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票作废声明的整版报纸等资料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办。


政策解读:邛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28-88771070

来源丨邛崃市住建局

编辑丨王秋月、季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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