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甘霖/撰文
不是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也不是该借款的担保人,结果却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硬生生地判决其要为他人还款本息超过3亿元。
原来,该案的债权人林秀芳,是鼎鼎大名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本籍人民监督员前田优仙的“前妻”。有传言称,前田优仙夫妇在福建打官司还没有输过。这难免令人生疑,难道福建法院一直被前田优仙所操弄?
目前,上述案已上诉至福建高院。【案号:(2025)闽民终86号】
日本籍人民监督员夫妇的金钱帝国
“离了个大谱!日本人居然成了福建法院的监督员。”2023年8月,日本籍公民前田优仙(中文名“何优仙”)被福建高院聘为“人民监督员”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网友纷纷评论认为,人民监督员理应由我们自己的人民担任,日本人怎么能潜伏在我们的人民法院?
诸多资料表明,作为日本籍公民的前田优仙,混进福建法院人民监督员队伍,实际上是为了方便自己,以及他的“前妻”林秀芳。
福州市民政局档案资料显示:1991年4月10日,“何优仙”与林秀芳登记结婚;2019年1月18日,“前田优仙”与林秀芳申请补发结婚登记证;2020年12月29日,“前田优仙”与林秀芳申请离婚并于当天领取了离婚证。
“前田优仙”为何要与林秀芳补办结婚证?原来,何优仙于1991年与林秀芳结婚后,在2006年以前就已加入日本国籍,并改名“前田优仙”。如果两人要离婚,已成日本人的“何优仙”当然不能作为男方主体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前田优仙”只能用日本身份与林秀芳补办结婚证,然后再与其办理离婚手续。
简而言之,前田优仙与林秀芳补办结婚证,就是为了办理离婚手续。
那么,他们到底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知情人透露,前田优仙与林秀芳于2020年12月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两人仍然同居在一起,林秀芳也继续用前田优仙、前田集团的名义进行民间融资。
既然一直同居,那他们离婚的动机又是什么?据称,这或许与林秀芳的民间债务即将爆雷有关,目前已有多起以林秀芳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正在福州中院强制执行。他们办理离婚手续,或许是试图用割裂婚姻法律关系的方式,达到保全他们巨额财产的目的。
同时,林秀芳与前田优仙、以及由他们实际控制的企业,目前还有多起案件正在福州法院进行诉讼。也正是前田优仙有着“人民监督员”的头衔,这就成了他公然干预司法、操控审判的工具。
通过检索何优仙、林秀芳及关联公司在福建各级法院的部分裁判文书得知,他们向外出借资金高达人民币20亿元之巨。
其中,福州中院(2022)闽01民初639号民事判决,涉及出借金额本息6.52亿;福州中院(2023)闽01民初95号民事判决,涉及出借本金2.15亿;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22)闽0104民初3513号民事判决,涉及出借本金2.75亿;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3)闽0102民初1379号民事判决书,涉及出借本金3345万元;福州中院(2023)闽0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涉及出借本息8.5亿。
通过梳理不难发现,何优仙夫妇是多个闽系地产的最大放贷金主,向其举债的债务人不乏有福晟集团、滨海地产、利嘉集团、宜发集团等知名地产商。
以上民间借贷案的出借人,都是林秀芳个人。而林秀芳自己在公安机关所做的笔录中却称,她职业为“在家待业”,既无业人员。那么,作为无业人员的林秀芳,是如何拿出高达20亿资金用于高利放贷的?该资金究竟来自何处?
抽丝剥茧后发现,他们放贷的资金,一部分来自何优仙、林秀芳实际控制的公司所套取的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另一部分则来自林秀芳的民间集资。两项资金合并,尤如金钱帝国。
福州中院判令无辜民企背债3个亿
2023年9月,前田优仙的“前妻”林秀芳向福州中院提起诉讼称:王子乐等人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陆续向其借款,并出具《借条》和《补充借款协议》,确认王子乐等人尚欠其借款本金5.3亿元,月息率为2.5%。
2020年9月至11月,王子乐等人用房产抵偿借款利息9955余万元,剩余借款本息均未结清。
福州市中院在一审判决中表示,鉴于本案借款资金存在流入福州美鑫捷贸易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情形,且最终并未用于银行低风险业务,而是用于王子乐等人在借款期限曾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美鑫捷公司生产经营,因此,美鑫捷公司应对案涉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美鑫捷公司错愕了!
一是该案《借条》附表所列美鑫捷公司收取的四笔款项来源分别是福州可人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前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特艺城珠宝有限公司,这是该三家公司与美鑫捷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并不是王子乐等人与林秀芳之间的借款。美鑫捷公司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其在2017年9月5日、2017年11月6日、2018年1月30日、2018年9月30日先后向福州前诚置业有限公司、福州可人贸易有限公司、福州特艺城珠宝有限公司转账8000万元、8000万元、3000万元、1180万元;而该三家公司分别在2017年9月22日和25日、2017年11月7日、2018年3月21日、2018年10月8日通过相同账户向美鑫捷公司返还前述往来款。
而且,经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对美鑫捷公司与该三家公司所有账户往来(从2016年11月16日至2019年2月27日)全面审计后,得出该三家公司总计向美鑫捷公司总计转账445,029,800元,而美鑫捷公司总计向该三家公司转账462,334,800元,美鑫捷公司还多向该三家公司支付了17,305,000元。美鑫捷公司没有欠该三家公司的钱!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欠林秀芳的钱!
二是该案《借条》和《补充借款协议》上均没有美鑫捷公司签章,林秀芳亦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美鑫捷公司向其承诺对案涉款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即是说美鑫捷公司并不是案涉借款协议的当事人!林秀芳要求美鑫捷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没有合同依据。且美鑫捷公司对于林秀芳与王子乐等人的借款事宜完全不知情,对于林秀芳和王子乐等人为何将美鑫捷公司与林秀芳的往来款列为他们之间的借款完全不知情。林秀芳恶意保全冻结美鑫捷公司巨额资金,对美鑫捷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美鑫捷公司被林秀芳和王子乐等串通炮制虚假《借条》、无端被拉入该笔双方间的借款漩涡中,现在还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是该案《借条》附表所列美鑫捷公司收取的四笔款项发生在2018年10月8日之前,当时王子乐控股的厦门市源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并不是美鑫捷公司的控股股东,王子乐也并非美鑫捷公司的法人。该四笔正常公司间业务往来的交易流水与王子乐如何扯上关系的?!如何表明王子乐尚未与美鑫捷公司发生关系前,就将王子乐对林秀芳的借款用于了美鑫捷公司的生产经营了?从天而降,梦里生成?
事实是,王子乐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收购美鑫捷公司并担任美鑫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子乐与林秀芳串通一气、炮制债权、妄图达到经虚假诉讼分赃的惊人目的。王子乐和林秀芳将王子乐尚未进入美鑫捷公司时将美鑫捷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往来账私下认定为王子乐对林秀芳的借款!欲加之债,何患无辞!美鑫捷公司莫名其妙被负债!
林秀芳和王子乐为何要串通一气、炮制债权、虚假诉讼呢?因为王子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近年因为生意不顺、股东矛盾而逃遁至国外,在此之前与林秀芳达成的分赃协议为其未来生活留下了丰厚的财富。因为,美鑫捷公司账上有约1.9亿元的财产!只要让美鑫捷公司担负还款义务,这笔钱就是林秀芳所有的,也就是王子乐可以私下分得的后半辈子零花钱。
案件上诉至福建高院,且最高院巡视督导组即将进驻检查福建高院日常工作,相关干扰理应能够尽可能地得以排除,能够公平审查事实。但令人意外的是,在福建高院对本案进行审理期间,前田优仙竟然串联9名省人大代表签字干预该案,向福建高院递交监督件,试图继续干预福建高院的公正司法。人民法院监督员果然神通广大,充分利用了人民代表的权力。
那么,福建法院真的能被日本籍人民监督员前田优仙、林秀芳夫妇所操弄吗?真的会莫名其妙为经营困难但尚有盈余的民营企业“天上掉下”一笔巨额债务吗?这似乎与近阶段中央到地方诸多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精神不符,与中央要求司法机关应该秉公、审慎不能将民营企业逼上绝路进行蛮横执法的精神不符吧!但现在经济不景气的世道,各种抢钱、抢财的方式日新月异、屡见不鲜。
对此,我们将追踪报道。(来源:东方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