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多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既帮助胜诉权益人高效追回580万元执行款,又为被执行企业纾困解难,实现“双赢”局面。
资金断裂,执行陷两难
2019年,G公司作为发包方与F公司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F公司依约充分履行了施工义务并向G公司缴纳保证金36万元。2024年3月,因G公司长期拖欠580万元工程款及保证金,F公司催款无望后一纸诉状将G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G公司给付F公司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36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同时,F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判决生效后F公司的工程款却仍没有着落。“法官,已经4年多了,我们是一分钱没见着,真是愁人啊!”一个月前,F公司项目经理王女士心急如焚地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据了解,F公司为我市一小微企业,当初能谈成这样的“大单”颇为不易,本想着能够盈利一番的项目竟成了公司难讨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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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网络查控发现,G公司名下一账户虽有足额资金,却因监管性质无法扣划。首次组织谈话中,G公司表示,受大环境影响,公司目前正处于困难期,一旦拍卖了公司名下的车位、不动产等,将对公司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继而影响后续正常销售,恳请给予缓冲时间。然而,F公司明确表示实在是耗不起,公司急等资金周转。执行一时陷入两难。
善意执行实现“双赢”
“F公司急需回款维持经营,G公司也濒临停摆,案件执行必须找到‘最优解’。”执行法官介绍,G公司是一房地产公司,简单地强制拍卖G公司的不动产,除却花费大量时间、产生额外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外,还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如何破局,成为执行团队多次探讨的重要内容。在此局面下,执行团队转换思路,决定从G公司名下的账户着手,确定“纾困先行、共赢为本”的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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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沟通,最终同意从G公司监管账户中提取资金。另外,执行干警再次组织双方沟通,确认案涉工程款、履约保证金、对应的逾期利息等,F公司适当作出让步,最终,F公司拿到580万元工程款。
案款到账,锦旗致谢
几天前,F公司王女士将一面印有“执行尖兵 勇挑重担 锲而不舍 为企解忧”的锦旗赠予执行干警。她一边指着执行尖兵几个字一边竖起大拇指:“当之无愧!”G公司代理人也打来感谢电话:“多亏了法官锲而不舍的协调,不然我们的公司就真难了!”
来源 |如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