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焦典范/文图
“薛法官,车款已经到账了,我申请撤诉,真是太感谢您和法院了!” 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三年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不仅主动撤回了起诉,还满怀感激地带着一面写有 “情系百姓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薛梦蕾表达深深的谢意。至此,这起交易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1年6月,张某与刘某签订了一份二手车买卖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车辆无抵押。张某依约付清车款并提走了车辆。然而,在 2024 年 12 月,当张某准备转售该车辆时,却发现车辆的贷款并未结清,这直接导致了车辆过户失败。张某认为刘某在出售车辆时隐瞒了车贷未还清的事实,构成了违约,于是将刘某诉至社旗县人民法院,要求退车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薛梦蕾迅速展开工作,认真梳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仔细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经过深入了解,薛梦蕾发现案件事实较为清楚,但双方在车辆退款金额的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实现 “案结事了人和” 的目标,薛梦蕾决定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此案,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商。
在一次长达 8 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薛梦蕾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调解技巧,采取 “情理法” 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解工作。首先,她以 “将心比心” 的态度,耐心地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让双方能够冷静下来理性对待纠纷;接着,她以法律为依据,明确了双方在此次交易中的权利和责任。一方面,她严肃指出卖方刘某未如实告知车辆真实情况的违约行为;另一方面,也引导买方张某合理承担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折旧损失。
经过薛梦蕾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意见,矛盾得到了妥善化解。原告张某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依法作出了撤诉裁定。案件的圆满解决让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于是便有了开头原告致谢的一幕。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