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还专程陪我们走这一趟!”银行大厅内,原告将18万现金存入账户后,向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道路法庭法官致谢。近日,道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8万元现金。



2024年,被告驾驶货车与驾驶电动车的原告刮撞,造成原告受伤,二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原告就赔偿事宜诉至鼎城法院。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庭前法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调解意愿,但因赔偿金额问题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了原告的诉求及被告的答辩,了解到被告前期已为原告垫付了医疗费用10万余元,后续也并非不愿意赔偿,而是原告诉请的赔偿金额过高,没有赔偿能力。经过庭审,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松动,故法官决定庭后再次进行调解。



庭后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联系,一方面进一步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展示类似判例,以案释法,引导被告理性解决纠纷。另一方面,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逐一进行核算,对原告诉请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剔除,降低原告期望值,向原告说明被告前期垫付医疗费10万余元,并未逃避责任,有解决问题的态度。最终,经过法官反复沟通调解,双方逐步化解矛盾,被告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现金支付了赔偿款18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法官陪同当事人至银行存款,该案得以调解圆满解决。

鼎城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切切实实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周志峰

编辑:易赛楠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