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海淀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25年度)》及典型案例。据悉,近三年来,海淀法院共受理涉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案件5329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62.3%。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与AI相关的知识产权争议也随之涌现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德嘉介绍,与AI相关的纠纷类型不断增多,争议覆盖智能家居产品、自动驾驶服务、大语言模型等多个领域,既涉及AI相关产品名称、服务名称权益保护的认定,也涉及AI技术运用的行为边界界定。同时,被诉行为表现多样,有的涉及擅自使用相关AI标识进行恶意引流和混淆,有的涉及利用技术手段妨碍他人产品正常运行,还有因产品开发合作中出现争议而涉及的技术合同、软件合同等问题。
此外,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案件、涉新类型网络平台责任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对此,杨德嘉表示,法院要主动转变纠纷化解理念,在涉“数智”案件的纠纷化解中,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诉求及当下市场竞争态势,寻求保护创新、鼓励合作、共同发展的共性需求,把握市场良性竞争的平衡点,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
海淀法院还发布了多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案例一:生产销售假冒“华为”品牌交换机 适用惩罚性赔偿案
原告公司诉称,依法享有“华为”等系列商标。根据在先生效刑事判决,自2016年3月开始,周某乐、周某、杨某、珠某公司未经原告公司许可,大量销售假冒“华为”品牌的交换机等产品,情节特别严重,该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此外,陈某总体负责侵权产品的销售和渠道运营,陈某云为周某乐转移资金提供了账户支持,也实施了侵害商标权的行为。现已扣押的各被告翻新“华为”交换机的商品价值达560余万元。
而且,各被告以侵害知识产权为业,销售假冒“华为”商标的产品多年,除在生效刑事判决中认定的非法经营数额之外,还存在大量客观证据证明各被告侵权产品销售金额超过2亿元,且各被告的分红超过1500万元,侵权获利巨大,情节极为恶劣,给原告公司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各被告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及合理开支35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六被告未经原告公司许可,以销售盈利为目的,从网上等渠道购进“华为”品牌二手交换机及部件等产品后,自行或组织安排他人对上述产品实施拆装清理、更换部件、更改序列号等加工翻新工作,后喷漆包装,贴上与涉案商标基本相同及近似的标签,当作新设备进行销售,构成侵害商标权的行为。最终,法院计算出六被告销售侵权产品的获利数额,据此得出本案的赔偿总额已远超过原告公司诉讼请求的经济损失赔偿数额,因此,法院对原告诉求赔偿金额全额支持。
本案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提出上诉后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案例二:全国首例百科词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诉称,经多年经营,其百科网站具有较高知名度。被告公司运营类似百科网站,其剽窃抓取原告网站60余万条百科词条内容,用以填充其网站的百科词条,该行为严重消减了原告的竞争优势并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涉案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法院一审认为,原告方通过收集、存储、编排、管理、传播等经营活动,使得一个个单独用户生成的零散的词条内容汇总在其运营的百科网站,以内容集合的形式整体地向其他用户和社会公众进行传播,由此产生了独立于创建、编辑某一词条的用户所享有的相应权利的竞争性权益。原告所提供的涉案服务,经过了其在合法经营中的各方面投入,满足了公众的相关需求,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竞争性权益,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采用技术手段,批量抓取来自原告百科网站中的涉案词条内容高达六十余万条,同时伪造用户信息,以普通用户发布的形式,将抓取的词条内容上传至其运营的百科网站中,向其自身用户进行展示和提供服务,涉及范围广,足以对原告百科网站产生部分实质性替代的效果,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停止涉案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300万元。
本案一审宣判后,双方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据悉,本案是全国首例涉百科词条数据竞争案件。本案通过司法裁判维护百科平台数据经营者通过大量投入获取的竞争利益,并通过高额判赔有力规制了数据搬运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为平台公开数据集合的保护路径和类案裁判提供了思路,也进一步鼓励市场经营者通过合法、正当收集和积累平台数据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数据价值的高效发挥和数据红利的全民共享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