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以人为中心的城市治理方案,解决人们急难愁盼的问题,绝不应该是党和政府“端菜送饭”式的单边化行动,也不可能通过简单粗暴的管制或打压顺利实现,而是多元社会主体有序参与基础上的共同生产,要特别注意让利益相关者站到舞台的中心,围绕现实的矛盾纠纷进行充分的协商对话,尽可能找到最大公约数。
原文 :《协商对话赋能建设全龄友好城市》
作者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韩志明 江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黄徐强
图片 |网络
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民主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步伐坚定地走上历史舞台,嵌入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不管是庙堂之高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还是江湖之远的田间地头的微型议事会,协商民主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也成为新时代政治发展的靓丽风景线。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的最大公约数,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真谛,也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基本原则。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里的“众人”是不加区别的众人,泛指所有的或不同的社会人群,显示了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实际上,协商民主不仅可以适配广泛的治理领域及其问题,还成为不同年龄人群友好协商的重要工具,推动了多元主体的广泛协商,呈现出适应和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治理优势。
建设全龄友好城市需搭建协商平台
近年来,各地城市纷纷紧扣“友好”的概念,探索聚焦特定人群的政策设计,提出了儿童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城市、残障友好型城市、女性友好型城市等发展目标,甚至还进一步细化了友好型政策的单位,提出儿童友好型社区、青年友好型社区和老年友好型社区等概念,以贯彻和落实友好型城市的政策主张。这些以特定群体为对象的友好型城市治理方案,瞄准特定人群的特性及其需要,比如女性、青年或儿童人群的需要,存在局部性、片面性和狭隘性的问题,而且导致不同政策相互之间的冲突。这就顺理成章地跃迁到全龄友好的概念上来,部署和落实对全部年龄段人群都友好的政策。全龄友好城市概念覆盖不同的人群,内涵非常丰富,具体包括追求空间环境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政策支持友好以及社会参与友好等,相关工作的内容包括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提供政策支持、优化公共服务、升级基础设施等。
在实际的治理情境中,不管是具体的个人,还是特定的社会群体,都既不停地被治理的互动过程及其规则驯服,又构成了驯服他人和自身的力量。推进和实践以人为中心的系统性治理方案,不管是针对单一年龄群体友好,还是不分男女老幼的全龄友好,都涉及广泛而深刻的利益协调,比如推进社区更新、改造公园绿地、拓展公共空间等,都需要民主参与,让社会民众出场,表达各自的意见和诉求,推动利益各方的意见交流,特别是要汇聚各年龄群体智慧,回应各年龄群体的关切,让治理回归和落实到人上面来。同样重要的是,全龄友好城市治理方案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工作任务、要求和标准都非常庞杂,需要党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的广泛合作,搭建利益各方协商对话的平台,推动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这些就使友好型城市建设与协商民主之间结下了不解之缘。
围绕矛盾协商对话,找到最大公约数
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中国人自古就有讲道理的深厚传统,经常通过沟通对话来解疑释惑、评断是非、化解矛盾。协商民主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具有适应不同年龄人群的友好性。
近年来,各地城市积极部署和推进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聚焦特定社会人群推进城市治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但这个过程中也广泛出现了瞄准偏差、沟通不畅、供需错位以及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具体如提供的服务偏离人们的需要,需要的服务供给还不充分不均衡,服务的过程流程繁杂效率低下,服务设施的选址不合理,服务递送的流程太复杂等。这就迫切需要发展协商民主,组织社会各方充分交换意见,精准表达、识别和评估零散的偏好,摸准社会问题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吸纳特定人群及其个人智慧和力量,尤其是要注意坚持眼睛向下,积极倾听社会弱势群体的声音,发掘被抑制或被淹没的声音,真正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和适配性,增进公共服务的供需匹配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由此,全龄友好城市建设与协商民主相互奔赴、相互赋能,形成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
必须要认识到,城市是人的城市,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立场、利益和观点。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既带来了丰富多彩的现实世界,又衍生出无穷无尽的分歧和矛盾。城市治理的问题不一而足,其中有老年人关切的吃药看病问题,也有青年关心的公寓租金问题,还有与儿童相关的社区安全问题。这些问题广泛存在,影响到每个人,影响到每个家庭,也影响到社会的良性运行。落实以人为中心的城市治理方案,解决人们急难愁盼的问题,绝不应该是党和政府“端菜送饭”式的单边化行动,也不可能通过简单粗暴的管制或打压顺利实现,而是多元社会主体有序参与基础上的共同生产,要特别注意让利益相关者站到舞台的中心,围绕现实的矛盾纠纷进行充分的协商对话,尽可能找到最大公约数。
协商民主是持续的多边互动过程
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让各年龄人群都能参与协商对话,构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重要内容,在全龄友好型城市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协商民主是人与人的协商,全龄友好城市建设着眼于人的友好,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所以,全龄友好城市与协商民主统一在人的概念上,落实在响应和解决人的需求及其问题上。城市的友好离不开人们的广泛参与、交流对话和达成共识,协商民主的发展为全龄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切实可行而又方便可得的柔性工具。
应当承认,人是充满了差异性和矛盾性的存在,每个人都各有其偏好、意见和意志。而且,就算是个人的偏好、意见和意志等,也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变的、流动的和不规则的,更是需要表达、读取、综合和运算的。在推进全龄友好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将城市友好性的概念转化为可表达的属性、可视化的成果和可体验的现实,必须要积极搭建协商对话的平台,推动不同年龄人群的参与,广泛征询不同年龄人群的意见,把握不同年龄人群的偏好需求,获得精准而细致的反馈,形成持续有效的意见互动。如此循环反复不仅推动了协商民主的发展,也推动了全龄友好城市的建设,比如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未成年人希望加装滑梯等游乐设备,年轻人期待解决机动车停车难等民生实事,老年人建议增加风雨长廊等休闲设施,各年龄群体都有其诉求,存在明显的紧张和压力,需要深度的沟通互动。
进一步说,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是简单的投票或票决,还包括社会各方主体的协商对话,核心是如何更好地整合、响应和落实民意。协商民主不限于最终达成某个决定,也是持续的多边互动过程,本质上是各种意见流动和变化的过程,应该从过程上找到治理的价值和意义。真正的民主既要“从生活中来”,得到各年龄人群的支持和参与,又要“到生活中去”,能够应用到公共生活中去,提供解决问题的有效工具。推进全龄友好城市建设,围绕各种现实问题开展协商对话,激活社会的民主潜力,也培育民众的民主气质,尤其是对儿童进行民主启蒙,种下民主治理的种子。而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协商民主嵌入到全龄友好城市建设中去,可以更好地梳理多元主体的意愿和需求,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共识性水平,推动全龄友好城市建设取得实效。
总而言之,协商民主倡导理性和平等的价值,强调意见的充分表达,既没有年龄的限制,又没有身份上的排斥,能够为各年龄人群及其个人提供表达自我的机会,因而成为解决复杂问题的重要手段,具有很广泛的适应性。在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进程中,应当立足于城市治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广泛普及、大力发展和积极应用协商民主,推动社会多元主体的友好协商,让社会各方都能方便地表达意见,尽可能最大限度达成共识。不管是对居民区的老人或儿童而言,还是对城市的游客或企业来说,友好说到底是对人的友好,首先是尊重个人的价值、权利和尊严,能够听到人们的诉求和意愿,开展平等的协商对话,找到大家都认可的最大公约数。
聚焦问题,让协商对话“有干货”
进而言之,推进城市治理需要广泛开展协商对话,协商民主在城市治理中是有用武之地的。协商不仅是治理价值的内在要求,而且是现实问题及其复杂性倒逼的结果。反之,如果排斥人的参与,听不到人们的声音,更不尊重人们的意见和诉求,也就不可能响应人们的意愿,更不吸收人们的意见,也就根本无所谓友好了。而没有了对人的友好,人民城市也将无从谈起,成为镜花水月。因此,全龄友好城市建设可以说是提供了协商民主应用发展的应用场景,协商民主成为全龄友好城市建设的特色工具,两者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坐标中不期而遇,生动地阐释了治理与民主深度耦合的故事,形成了彼此相互成就的良好效果,推动了人民城市以及公共生活的高质量发展。
当然,在各地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社会主体参与渠道不通畅、参与机制不健全、表达意见不充分、协商对话不深入和难以达成共识等问题。这不仅导致既有的协商对话流于形式,而且导致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愿景难以落地。因此,在推进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进程中,首先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聚焦具体问题开展协商对话,让协商对话真正“有干货”,为问题解决提供合法性和共识性,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找到新路子;其次,要注意精准定位协商主体,将不同社会人群吸纳到城市治理进程中来,积极探索适应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的协商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社会人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要通过协商对话减少分歧,凝聚更大范围的共识,更加全面地考量和平衡社会各方的权益,触及更加深层次的利益和情感,让友好不只是写在纸上的口号和标语,而是能切实提高人们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946期第3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潘 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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