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碰撞!货车违停成“危”停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的某个雨夜,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因未注意观察,与违停在路边王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左后尾部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孙某顶枕部软组织肿胀、枕骨骨折,电动车和货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孙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尽管案涉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可王某及保险公司在事故后迟迟未支付赔偿款项,孙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依法综合认定孙某的各项损失合计为30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孙某因王某违停货车而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王某和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鉴于孙某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故判决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偿。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官提醒
违停有风险,出事要担责。若图一时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没有规划停车区域的小区门口、马路边等,不仅可能使自己的爱车遭遇剐蹭,而且可能造成他人视线遮挡,妨碍正常通行,引发交通事故,最终承担相应责任。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越线、违停等“小”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以为意,但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可能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在此提醒广大群众:1.按规按时投保交强险,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依法依规驾车、停车;2.遇到视线受阻、路况不佳情况,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谨慎通过;3.切勿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过于信任智能辅助驾驶。珍爱生命才能平安到家。
编 辑:赵品轩
校 对:王 天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丹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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