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裕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运用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2022年,被告张某、安徽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原告李某某处购买建筑原料,合计货款14万余元,比除后,两被告欠原告货款8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裕安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支付原告货款8万元。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第一次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3.5万元,并与申请人签订和解协议,承诺分期履行,但和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未按约履行,反而“消失不见”。


近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被执行人正在某饭店,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抵达饭店后,见被执行人想从后门溜走,立刻将其控制,并对其之前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被执行人一直磨磨唧唧,直到执行干警将其带上警车准备出发时,被执行人眼看实在是躲避不了,立即主动将其所承担的欠款全部履行。

文章来源:裕安法院
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

小六明天盒饭多加一个鸡腿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