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

丰台连发两则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新村街道、玉泉营街道,用于建设安置房。

丰征公告[2025]6号


丰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2025]6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新村街道、玉泉营街道。

范围:东至京开高速公路辅路,南至南四环西路,西至康庄东路,北至首经贸南路。

权属: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村街道樊家村经济合作社、玉泉营街道黄土岗村经济合作社、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合作经济联合社。

用途:R2 二类居住用地、A61 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等。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B区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丰征公告[2025]7号


丰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丰征公告[2025]7号

为实现丰台分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丰台区玉泉营街道。

范围:东至规划黄土岗十号路,南至规划黄土岗八号路,西至规划黄土岗九号路,北至规划黄土岗七号路。

权属: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玉泉营街道黄土岗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R2 二类居住用地、S1 城市道路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花乡中部组团黄土岗村安置房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征收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镇和被征地村予以张贴,同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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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大致位置,请以实际位置为准

去年4月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批复


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请示》(樊鼎公文〔2024〕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丰]初审函〔2023〕004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新村街道。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726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965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9300平方米,代征绿地7000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6110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65436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成后用于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若有剩余房源,交由丰台区统一调配使用,不得对外销售。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近日,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监理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安置房建设工作也在有序进行。


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

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本工程 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土护降工程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4〕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安兴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新村街道樊家村。四至范围为:东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至樊羊路,北至首经贸北路。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98520.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620.34平方米)。土方挖方量约26.4万立方米、基坑深度13米、基坑周长710米。

合同估算价5800(万元)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188 日历天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土方工程、护坡工程、降水工程等全部工程。


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监理)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4〕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新村街道樊家村。四至范围为:东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至樊羊路,北至首经贸北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8520.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620.34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65436 (万元)

计划工期:1126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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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丰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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