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11时,广西柳州市官塘派出所会议室,两台执法记录仪不停地闪烁,墙面上的360度无死角监控摄像头记录着每个画面。会议室两边的当事人表情严肃而沉重。会议室调解席位坐着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雒容人民法庭诉讼辅导员欧阳九林、柳州市官塘派出所所长程东辉、柳洛派出所副所长覃磊,此时正在联调一起因喝酒导致死亡的生命权纠纷案。
员工宵夜到凌晨 狂欢过后悲剧上演
张海是广西某连锁公司的员工,2025年3月14日下午2时至晚上11时张海当班。
晚上9点多,李明等7人正在柳州市某烧烤店吃宵夜喝酒,李明用微信叫张海“过来呗”,张海回答:“我正在上班,下班过去……”。
晚上11时15分左右,李明再次微信张海“过来呗”。之后,张海来到烧烤店另开一桌烧烤,叫李明等7人过来拼桌继续吃宵夜。喝酒至凌晨3时30分许,其中5人先行离开烧烤店,张海及另2人最后离开烧烤店,由张海买单,消费187元。
后来,张海驾驶电动摩托车跌倒在柳州市新柳大道正和城公交车站旁。
到了凌晨5点30分许,群众发现张海倒在公交车站旁后打电话报警,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发现其身上有伤,后打120急救电话到现场处理,并通知张海家属到现场。
医务人员到现场后对张海进行了基本的检查后,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治疗,张海表示不需要去医院,后张海家属开车送张海回家。
到家后,家属发现张海没有呼吸和心跳,立即打120急救电话,将张海送至柳钢医院进行抢救。张海经抢救无效后于15日10时宣告死亡。
多警种联合甄别,48小时锁定案件事实
3月15日凌晨5时30分许,柳州市官塘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该所副所长覃云带队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张海尚清醒,问他叫什么名字,其还能回答。
覃云对张海进行人脸识别,查明张海的身份后寻找其家属到场,张海并将其手机解锁密码告诉覃云,覃云用张海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之后,张海家属及120医务人员几乎同时到达现场。张海及其家属不同意去医院治疗,张海的家属将张海开车带回家。覃云等干警收队回派出所。
15日10时许得知张海抢救无效后死亡,法医对张海进行尸检,排除刑事案件,柳洛派出所、官塘派出所调取相关监控,交警部门排除交通事故。
柳洛派出所对当晚与张海共同宵夜的几人进行调查,制作询问笔录。柳洛派出所、官塘派出所从接到报警到查明案件事实仅用时48小时,为顺利处理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启动联调机制,72小时案结事了
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分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要求柳洛派出所、官塘派出所进行联调。3月16日下午,官塘派出所所长程东辉根据《关于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洛埠镇“一庭二所”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打电话给雒容法庭负责人朱张燕,要求法庭派人对此案进行联调。朱张燕指派诉讼辅导员欧阳九林参加联调。
3月17日上午11时,由官塘派出所所长程东辉主持联调,张海的亲属4人、张海所在的公司2人、李明等7人到场。
张海的亲属调解之前提出一个要求,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说明其家属对此次调解处于戒备状态,如果调解不成功,为诉讼收集证据所用。所长程东辉说明调解整个过程都有录音录像,当事人可随时调取,当事人没有必要录音录像。
张海的亲属根据赔偿项目、标准,要求李明等7人按30%承担责任赔偿35万元。李明等7人认可一起喝酒的事实,未尽到注意义务有一定的责任,但只认可按5%的责任赔偿5万元。
欧阳九林根据现有的证据,结合多年来的审判经验、检索类案,参与喝酒未尽到义务的责任比例,建议在5%至10%范围内担责。
张海的亲属对调解方案进行调整,愿意在30万之内进行调解。莫某艳等7人将调解方案调至人均1万元,共计7万元。
欧阳九林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张海的亲属把调解方案调整至14万元,李明等7人看在多年的同事份上,且建立了一定的友谊,从人道主义出发,也是从赔偿角度出发,愿意赔偿10万元,人均14285元,此纠纷就此了结。张海的亲属同意接受该方案。于3月17日17时达成调解协议,李明等7人多方筹集资金,当天支付了上述赔偿款。(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内容来源:柳州鱼峰法院 作者:欧阳九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