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凌冽下的葡萄园里,七旬祝奶奶佝偻着身躯搬运草料,意外滑倒致使伤残。当医疗账单垒成“小山”,当全身多处骨折成为突如其来的意外,祝奶奶与葡萄园老板陆某的矛盾一触即发。令人欣慰的是,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这场看似对立的纠纷最终以7万元赔偿协议的签署画上了温情的句号。

案 情 回 顾

年近70岁的祝奶奶受雇在陆某的葡萄园做零工,2023年1月1日,祝奶奶与其工友顾某抬草经过陆某用水泥杆搭的便桥上,脚下滑,摔下冰面,导致胫腓骨骨折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被送医院救治。出院后经灌南县某医院司法所鉴定为伤残十级,误工期限为伤后180日,护理及营养期限均为伤后90日,二次手术取内固定的误工期限为30日,护理及营养期限均为4日。


调 解 过 程

事故发生后,祝奶奶与陆某在赔偿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祝奶奶认为陆某应承担全部医疗费及后续的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50201.8元,而陆某则认为该起事故纯属意外,自身不应承担如此巨大的赔偿责任,双方争执不下,矛盾逐渐激化。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承办法官经同意后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承办法官首先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双方的争议焦点。随后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祝奶奶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陆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祝奶奶在提供劳务过程中未做到安全 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承办人还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陆某考虑祝奶奶的家庭情况及后续治疗的困难。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调 解 结 果

陆某自愿支付祝奶奶人身损害赔偿款共计7万元,双方签署调解协议,陆某已积极履行全部款项,至此,该案件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典 型 意 义

本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对提供劳务者合法权益的有利维护。在劳务关系中, 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尤其是像祝奶奶这样的高龄劳动者。司法不仅是冰冷的法律条文的执行,更是对人性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承办人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对高龄劳务者这一弱势群体更为有利的解决方案,让“扶危救困”的美德在现代社会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法 官 提 醒


提供劳务的一方(雇员)受伤时,应积极和接收劳务方(雇主)协商赔偿事宜,若伤情需鉴定,应通过正规程序进行,如通过和接收劳务方协商鉴定机构的方式或通过法院鉴定程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提供劳务的一方应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安全劳作意识,做到规范劳作;接收劳务的一方应通过正规途径依法用工,并事前对劳务者的工作能力水平进行评估,并做好安全教育培训、为劳务者提供安全的保障措施和购买雇主商业责任险。

来源:灌南县人民法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