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报记者 刘中全

未成年人的成长状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年来,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梨花未检”品牌为依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未检工作意义重大,它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筑牢防线,通过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营造安全环境,开展法治教育助力未成年人树立正确价值观,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的明天。”近日,梨树县检察院检察长翟凤辉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在你们的帮助下,我的孩子拿到了应有的抚养费。”小海爸爸在电话中激动地对梨树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赵哲说。

小海父母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每年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的小海母亲始终拖欠抚养费,小海父亲独立抚养无法满足其成长需求。

前不久,小海父亲向梨树县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小海母亲给付所拖欠抚养费。由于首次庭前调解双方各执一词,陷入僵局,小海父亲遂作为小海的代理人向梨树县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赵哲在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核实案情,依程序审查,小海母亲拖欠抚养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小海的合法权益,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故决定支持起诉。

“我们不但帮助小海追索了抚养费,还帮助小海修复了亲子关系,这对他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梨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姜彤辉说。

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梨树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教育局等八个部门召开专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梨树县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在学校、医院、酒店、KTV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海报,设置二维码方便群众实时推送未成年人疑似受侵害线索,打造“公检卫”联动办案模式,将未成年人保护关口前移,使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地。

近年来,梨树县检察院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辖区学校,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次。此外,还积极组织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有效提升了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助力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希望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我以后一定遵纪守法。”涉罪未成年人小博在不公开听证会上满脸懊悔,诚恳忏悔。

一天深夜,小博因缺钱花,独自在街头闲逛时产生拉车门盗窃的念头。他来到一家洗浴中心停车场,拉开一辆车的车门,盗走车内一万元现金。案发次日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赵哲介绍说:“根据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我们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兼顾法律与人文关怀,对小博涉嫌盗窃罪一案拟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小博是未成年学生,系初犯、偶犯,案发后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合理合法。”

随后,小博重返校园,检察机关也持续关注他的情况,与学校保持沟通,对小博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放下心理负担,以积极乐观的心态投入学习生活。

梨树县检察院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对近3年办理的132件、涉及162人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精准发现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线索,其中有5名16周岁以下儿童因辍学成为违法犯罪的参与者或受害者。对此,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控辍保学的重点难点问题。

“我们还督促县教育局监督各学校建立跟踪帮教机制,精准摸排辍学苗头学生,建立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及时掌握学生生活和心理状态,加强学业辅导和心理疏导,为控辍工作提供支撑。”翟凤辉说,检察机关还联合县民政、妇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救助,构建全方位控辍保学工作网络。

“助力迷途少年重返校园,降低辍学率,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未来我们将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加强综合司法保护,提升‘梨花未检’团队办案质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梨树县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树超说。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法治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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