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603222.SH)公告,经调查发现,公司副总裁何清红及其团队成员于2023年3月私刻了公司及其子公司(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的印章,并在销售过程中,冒用公司名义用假章与经销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若经销商在一定期限内(如3个月、6个月)没有实现产品销售,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有权退回公司,公司需给予经销商所退回产品采购金额10%的资金占用补偿(一般为10%)。何清红及其团队成员上述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公司取得初步证据后,于2025年3月24日向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报案,并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认为公司报称的“何清红等人伪造公司印章”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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