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该局官微“广东市场监管”上推出“315粤守护”专题栏目。专栏近期一则推文显示,该局聚焦民生福祉,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包括佛山狮山一食品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
根据“广东市场监管”公布的案例,2023年12月13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市场监管所依法对佛山市渝某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正在晾挂沥干水分的鸭肠、浸泡的鸭肠、已封箱的鸭肠一大批,3瓶未开封的瓶身标签标注有“甲醛溶液 净含量:2500ml”等字样的塑料瓶子和空瓶11个,经依法抽样检验,现场查获的鸭肠产品、无色溶液均检出含有甲醛成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且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024年2月2日,南海区狮山镇市场监管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4年10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牟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采写:南都记者 韩成良(来源于“广东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