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如我在执”
努力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核心目标,积极应对复杂多样的执行任务,不断探索创新执行举措,努力攻克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推进执前调解,力促案结事了
执行法官通过执前调解推进一涉金融案件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送来锦旗
执行工作不仅仅是简单地实现债权,更重要的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灵活采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将调解、和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从执行立案前即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积极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某金融机构因与某油业公司的借贷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后,因油业公司未按照法定时限履行还款义务,该金融机构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解到该案的基本情况后,执行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具有执前和解的可能性,立即约谈双方当事人,启动执前调解程序。经法官多次释法答疑和耐心疏导,被申请企业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希望能够与申请人进行协商。法官遂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不懈努力,被申请企业如期履行全部案款,该案顺利化解。随后,双方当事人送来锦旗,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强化执行联动,构建执行合力
法院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为破解被执行人财产难查、行踪难觅、逃避执行的困局,清水河县人民法院积极与政府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动机制,努力实现资源互通与协同作战,形成了化解复杂案件的执行合力。法院借助公安机关信息查询能力,从查人找车、财产处置、打击拒执、失信曝光等方面打破信息壁垒,切实落实“共建、共治、共享”要求;联合检察机关,推动执行与监督信息共享,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聚力破解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清水河县某单位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案中,该房地产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征收决定书,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动产权、机动车、银行等财产进行线上线下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又前往呼和浩特市区、鄂尔多斯市区、鄂托克前旗等地进行走访调查,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企业法人代表,导致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下,法院才终于找到企业法人代表任某。执行法官随后依法将任某等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对其个人不动产进行了处置,将全部案款顺利执行到位。
苦干”加“巧干”,保障“终本清仓”
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接案款
案件“终本”并非意味着执行终止,只要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没有得到兑现,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就不会放弃对每个执行案件的线索追查。在依法依规控制终本案件增量的同时,清水河县人民法院认真梳理核查终本库存案件,精准适用综合治理、专项清理等措施,着力化解“历史包袱”。多次组织跨区域、跨省执行行动,全力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深挖财产线索,使得多起执行案件得以再次推进。
范某申请执行奇某、何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立案后,经大量的线上线下查控,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无固定职业及收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就在案件“终本”一段时间后,执行干警收到群众提供的财产线索,经细致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奇某夫妇新购置了车辆。执行干警随即对该车采取查封措施,责令被执行人交付车辆,并向其说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或将面临强制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等严肃的法律后果。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被执行人奇某将车辆交至法院,称其以为案件“终本”后,法院就不会再“管”了,没想到还是被发现购买了车辆,承诺会尽快筹措案款。在宽限期届满之前,奇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称其已全力筹集案款,希望能尽快履行并取回车辆。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被执行人奇某一次性履行14万元,申请人范某同意减免部分利息,该案顺利执结。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未来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笃定前行,切实将定分止争落到实处,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努力将纸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现实的权益保障,切实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 编辑:李静
▌校对:段丽娜
▌审核:郝新新
▌ 稿件来源:内蒙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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