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岩 通讯员 张怀文)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审理情况暨联合倡议”新闻发布会,对建院以来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的审理情况、裁判规则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出联合倡议。

数据显示,自2018年9月至2025年2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6734件,案件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涉诉主体除传统经营主体外,还涉及主播、MCN公司等新业态从业者;案件涉及多类案由,其中80%以上案由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虚假宣传方式多样,除了虚构、隐瞒商品信息,还存在通过“好评返现”、打造虚假人设等方式诱导消费者的情况;涉诉标的物种类覆盖食品、日用品等多个领域,消费场景模式除传统电商,还涉及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场景。网络消费虚假宣传行为难辨,平台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消费者理性消费、维权意识存在短板等,是涉网络消费虚假宣传案件中较为多发的问题。

本次发布会还发布了十一起典型案例,明确了经营者故意隐瞒重要商品信息、虚构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效、故意混淆服装材质等构成欺诈,认定电商平台依据平台规则对商家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不构成违约、经营者存在售假行为应履行高额赔偿承诺等。

发布会最后,北京互联网法院与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诚信规范经营杜绝虚假宣传”倡议书,呼吁各方主体共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打造良好的数字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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