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又是一年“315”,这份避“坑”指南,你知道吗?

一、食品领域

包装食品:购买时务必仔细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些不良商家可能通过篡改生产日期来延长食品销售期,过期食品食用后会危害健康。配料表中若有过多添加剂,尤其是一些不常见的化学名称,可能影响食品品质。例如某些饮料宣称 “低糖”,但仔细查看配料表,可能会发现添加了大量果葡糖浆等甜味剂,实际糖分并不低。

生鲜食材:选购肉类时,注意观察肉的颜色、气味和质地。新鲜的猪肉、牛肉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按压后能迅速恢复原状且无异味。若肉色暗沉、发黏,有腐臭气味,很可能已变质。海鲜类则要留意是否鲜活,不新鲜的海鲜容易滋生细菌,食用后可能引发食物中毒。比如,螃蟹死后体内会迅速产生组胺等毒素,切勿购买和食用。

餐饮消费:选择餐馆时,优先查看其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等级越高,说明卫生状况和食品安全管理越好。用餐时,若发现食物有异味、异物或未煮熟,应及时向商家反映,要求更换或退款。有些小餐馆为降低成本,可能使用劣质食材或不新鲜的原料,消费者需谨慎选择。



二、电子产品

手机电脑:购买前要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参数、售后服务等信息。在电商平台购买时,注意查看店铺的信誉评级和用户评价,避免买到翻新机或假货。例如,一些不法商家会将二手手机重新包装,当作全新机售卖,消费者若不仔细辨别,很容易上当受骗。在实体店购买时,要索要正规发票,这是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依据发票享受售后服务。

家电产品:关注产品的能效标识,能效等级越高越节能。同时,要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有瑕疵,配件是否齐全。对于一些需要安装的家电,如空调、热水器等,要选择正规的安装服务,避免因安装不当引发安全隐患。部分不良商家会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家电,但在安装时收取高额的配件费、服务费,消费者要提前明确收费标准,防止被 “宰”。



三、网络购物

商品描述:网络购物时,不能仅看商品图片和宣传文案。有些商家为吸引顾客,会对商品进行过度美化,实际收到的商品与图片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要仔细阅读商品详情页中的材质、尺寸、颜色等具体描述,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客服。例如,购买服装时,要注意查看尺码表,不同品牌的尺码标准可能不同,避免因尺码不合适导致退换货麻烦。

促销活动:在参与商家的促销活动,如 “双十一”“618” 等时,要留意优惠规则。有些商家可能先提高商品价格,再进行折扣,实际上消费者并未享受到真正的优惠。此外,要注意优惠券的使用条件、有效期等,避免因误解规则而无法享受优惠。同时,对于一些 “限时抢购”“饥饿营销” 的商品,要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购买,以免冲动消费。

售后保障:选择有完善售后服务的商家,如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提供质量保证等。购买前了解退换货流程和运费承担方式,若商品出现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解决。若商家拒绝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可向平台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旅游出行

旅游产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查看其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行程安排、住宿标准、餐饮标准、购物安排等内容,避免出现强制购物、擅自变更行程等情况。有些低价旅游团可能通过安排大量购物环节来获取利润,导致游客无法充分享受旅游乐趣,甚至可能遭遇消费陷阱。

酒店预订:在预订酒店时,参考其他住客的评价,了解酒店的实际情况,如卫生状况、地理位置、服务质量等。注意酒店的取消政策,避免因行程变更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部分酒店在预订时可能存在虚假宣传,如实际房间与图片不符、设施陈旧等,消费者要提前做好功课,选择信誉良好的酒店。

交通票务:购买机票、火车票等票务时,通过官方渠道或正规的第三方平台,防止购买到假票。注意查看票务的退改签政策,不同舱位、车次的退改签手续费可能不同。在乘坐网约车时,核对车辆信息和司机身份,确保自身安全。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虚假票务网站骗取消费者钱财,或者在网约车平台上冒用他人身份接单,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风险。



五、消费隐患

“先用后付”套路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条款明确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享有知情权。在实践中,平台往往不能向消费者对“先用后付”功能的性质、逾期支付后果等进行充分提示,使得消费者对该功能存在的风险没有全面认识。同时,“先用后付”功能以消费者的信用积分为基础,消费者在开通该功能时通常在未被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接受了平台的信用评估,可能导致后续信用积分被扣减,这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商家的格式条款:

一是商品拆封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对于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的,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行使其无理由退货权。

二是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签收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等内容,实质上增加了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了商家自身对商品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转嫁了商品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该“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三是消费者超出异议期对网购商品不能提出质量问题异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四是网购纠纷只能在卖家所在地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通过了解并运用这份避 “坑” 指南,希望大家在日常消费中能够更加谨慎、理性,避免陷入各类消费陷阱,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享受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在

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

那么,消费者如何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给消费者五大维权途径:

1.协商和解: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拨打12315投诉电话、登录315官方网站或12315微信小程序反映情况。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如若发现经营者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需要注意的:维权要有“三”记得:

一是记得支付谨慎:区分定金与订金,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

二是记得特殊时间:“7”: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包”: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三是记得保留证据:以下材料可以作为维权凭证:①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②录音、录像。③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证保存。④若因产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的病例及医药费发票。

坚持捍卫权益,让不良商家无机可乘!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