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历时多年的货款纠纷案件,被告李某当庭结清拖欠刘某的2万元货款,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李某因修路需要从刘某处购买碎石,因当时资金紧张,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2万元向刘某出具了欠条。此后,刘某多次向李某催要欠款,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法院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纠纷存续时间长,为了高效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遵守诚信原则;另一方面劝说刘某体谅李某当前面临的困境,适当给予宽限时间,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法官见状提出分期还款与当庭结清方案,并详细分析两种方案利弊,最终李某权衡后决定,向亲友筹措资金,当庭一次性给付2万元欠款。拿到欠款的刘某激动不已,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与当庭履行,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修复了双方的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和公正高效原则,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