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肩担正义

调解绽芳华

——记扎根基层法庭的益阳市法院"审判标兵""调解能手"陈立平



陈立平

兰溪法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陈立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兰溪人民法庭副庭长,她以法为尺,以情为度,巧解千家结。同事笑称她为“劳模”,她总是谦虚地说“你们才是我学习的对象呢!”她认真、审慎地办理每一起案件,调解、撤诉率高,人民群众满意高,被益阳市中院、评为“审判标兵”“调解能手”。她用真诚和智慧化解矛盾纠纷,用耐心和细心传递司法温暖。

温情司法:用真心化解矛盾


2024年,她带领办案团队审结民事案件319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39件;2025年1-2月,她审结民事案件64件,调解结案45件,调解率达70.3%。她常说,调解要舍得下功夫,了解纠纷背后的真相。她善于运用“背对背”调解、亲情调解、案例引导等多种调解方法,将调解工作贯穿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实现案结事了。2024年底,她在办理涉10名农民工12万余元劳务工资纠纷的案件时,邓某某、江西某工程有限公司等五个被告各执一词,有名被告的代理律师直言不讳“案涉主体太多了,很难调解,直接判决吧”。但是判决一旦上诉,农民工兄弟就无法在年前拿到工资。陈立平不愿放弃,多次电话与双方沟通,因被告大多在外地,她组建微信群聊进行协商,不断完善调解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的努力和坚持下,双方均同意由项目总承包方在扣留的质保金中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绝大部分,剩余部分由包工头支付,这样既保障了农民工权益,又为社会增添了一份和谐。


无私奉献:用坚守温暖民心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陈立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心上。她在审理李某诉陈某离婚纠纷案时,原、被告双方就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已经达成一致并调解结案,但陈某无意间提起他们10岁的女儿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引起了她的注意。经过她的询问,陈某称他女儿疑似多动症,学校无法管束,陈某因为工作原因无法时刻照看女儿,导致其女儿小学一年级的功课都没学完。在离婚案件办结后,陈立平仍多次到陈某家及周边邻居家走访,并将了解到的情况与赫山区教育局、陈某所在村委、女儿所在学校进行沟通,共发出三份司法建议,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陈某的女儿被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了规范的校园教育。

专业担当:用公正守护正义



在日常办案中,陈立平总说,这份判决书我还要再改改。她像熟练的“绣工”,一针一线勾勒出完整的案件事实。“陈法官,你把我们的案件事实查得很清楚!判的非常公平!”2024年6月24日,当事人赵某军给她送来了锦旗。赵某军、赵某诉称2020年6月,赵某军、赵某与邱某租赁谢某某的房屋合伙经营超市,赵某、邱某均占股40%,赵某军占股20%,2020年11月,三人协议将超市转让给陈某,而陈某未按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超市转让款。庭审中,陈某提交一份邱某、赵某、谢某某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案涉超市谢某某出资15万元,占股51%,邱某、赵某二人占股49%,这样的话,赵某军无权主张超市转让款。两份协议上演一场“真假美猴王”。为查明案件事实,她依职权追加谢某某为第三人,经过前后三次的开庭、质证,她拨开了谎言的迷雾,最终查明陈某提交的合作协议,名为合作实为借贷,陈某应依约向赵某军、赵某支付超市转让款。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守护。陈立平是千千万万基层法院法官的缩影,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的篇章,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

来源: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官网

三审:李 杏

二审:皮宣文

一审:李鑫航

供稿:刘郁芳

2025年第43期之一

总第176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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