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中国警方在线披露了一起正当防卫的典型案例,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当女子被身强体壮的邻居按在沙发上拳打脚踢、暴力殴打时,为了自保她拿起了刀,把邻居砍成二级伤残,而她也因故意伤害被逮捕了,检方深入调查后给出判决结果,网友炸了。

检方的判决结果是什么?正当防卫到底该如何界定?



本文陈述所有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内

现实版“第二十条”

自从电影《第二十条》上映之后,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时时刻刻警醒着我们“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勇敢没有错,法律就应该成为我们每个人的底气和勇气,可在生活中“好人没好报”才是常态,但这次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据《中国警方在线》报道,去年3月7日上海松江一小区发生了一起暴力殴打事件,住在楼上的徐女士地板漏水,但她似乎不知道这件事,就没有及时处理,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住在徐女士家楼下的康先生遭了秧。



天花板在不停的滴水,够又够不到、清理又清理不了,弄得康先生心里恼火的不得了,当即就联系上楼上的徐女士,让她赶紧处理楼上的漏水问题,可能是康先生的语气不太好,也可能是徐女士的态度不太好,两人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



本来就恼火的康先生这下更加生气了,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康先生二话不说直奔徐女士家中,一脚就把徐女士家的门给踹开了,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把徐女士吓得不轻,下意识看向门口,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从徐女士的视角看过去,只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子浑身散发着怒气,目光紧紧锁定徐女士,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她跟前,把她按沙发上暴揍,对方一米九的个头把徐女士吓得半死,下意识就把双臂交叉呈保护姿势护在胸前,可惜没什么用。



据徐女士的描述,对方把她按在沙发上之后,就挥舞着拳头往她头上打,她知道漏水是自己的原因,本来想着对方打两下就算了,可谁知对方不依不饶,连着打了几十拳,当时她在护着头,根本喊不出来,她觉得自己快要被打死了。



幸好在厨房做饭的李先生(徐女士丈夫)听到动静跑了出来,他几次三番的劝阻康先生,并顺手把菜刀放在客厅的桌子上,可此时的康先生已经打红眼了,不管不顾就是揍人,一边打徐女士,一边拉拽李先生,结果下一秒意外发生了。



检察院判决,网友炸锅

徐女士感觉自己马上就要被对方打死了,求生的本能让她想不择手段的反击,恰好她丈夫顺手放置的菜刀成了她的武器,她拿起菜刀就朝康先生砍去,这一刀下去伤到了康先生头部,导致他左顶骨骨折,造成轻伤二级,达到了量刑的标准。



事后康先生报警要求抓捕徐女士,警方以故意伤害逮捕了徐女士,进入警局后徐女士觉得自己这辈子要完了,明明自己是受害者,怎么就被拘留了,她的头部、颈部、手背、手肘和腿部也都受伤了,她很委屈,但更多的是害怕。



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因为房屋漏水问题被拘留,她在里面想了很多,越想越觉得自己这辈子要彻底完了,然而就在她杞人忧天之际,警方却把她无罪释放了。



原来检察院收到警方提交的批捕文书之后,对徐女士的事情进行了仔细审查,是康某先动的手,徐某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严重威胁,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徐某随手拿起菜刀进行反抗,目的是为了阻止康某的伤害行为。



说白了就是徐女士的行为构成了正当防卫,不能算是故意伤害,另外虽然徐女士的老公也上前帮忙了,但并没有采取手段,只是单纯的阻止对方施暴,并且人是徐女士砍伤的,真要追究责任也和她老公无关。



然后就是检察院相关人员对比了徐女士和康先生的伤情,认定徐女士属于正当防卫,没有超出防卫范围,所以检察院驳回了警方对徐女士的逮捕,反而是康先生因为对徐女士殴打行径,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康先生人高马大的,徐女士和她一比就是弱势群体,因此她的这些反抗行为都可以认定是在正当防卫,因为就像徐女士自己说的,在被殴打的过程中他都感觉自己快到死了,如果不反抗,或许最后就是一场悲剧。



不是谁死伤谁有理

此事被曝出来之后不出意外赢得了网友的称赞,法律终于不玩“各打五十大板”了,谁先发疯谁买单,再也不是谁死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



女的正当防卫无罪释放,男的应该把牢底坐穿,这才是法律,不是和稀泥,正当防卫就不应该有错,检察院不像某些坏人把这件事定性为互殴,为检察院点赞。



在网友的评论中,清一色都是支持检察院的判定的,其实法律一直都是守护公平的,当别人把拳头砸向你的时候,法律允许你用刀保护自己,但前提是你正在被侵害,如果你在对对方动手之前先动手,或者挨打之后再报复,这个性质就又不一样了。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一直存在,只是它很少在司法实践中使用,直到“昆山反杀案”的出现,才让这条刑法“活”了过来,这本应是对老百姓的保护,却因为某些个人让这些刑法抹了黑,正当防卫也成了人们不敢碰的那条线。



但好在人有私信,但法律没有,从昆山反杀案到福建赵宇案,再到涞源反杀案,现在又加上徐女士的案子,法律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它一直是正义的。



这些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不止是刑法的第二十一条,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452条,虽然每一条都不一样,但它从头到尾写的就只有四个字:公平正义。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文中的徐女士,遇到危险时你是挥刀自救还是任人殴打?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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