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以来,广州交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不断优化通行条件、加强宣传引导、严查交通违法等措施多管齐下,不断净化交通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从3月12日起,广州交警将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涉牌、非法改装、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闯红灯、闯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出行环境。








新规落地初见成效,涉电动车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据了解,《规定》正式实施后,全市通过构建“精细管理、宣教先行、科技助力、严查严管”的综合治理模式,聚焦电动自行车无路可走的问题,不断优化电动自行车通行条件;开展新规普法,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依托视频取证设备等科技力量抓拍取证;通过“定点整治+溯源追究”的执法模式,严查重点违法行为等,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

据统计,自《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全市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超过130%。在广大交通参与者和全市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近30%。

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即日起开展全市整治行动,虽然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电动自行车通行问题依然存在。截至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量已达580多万辆,庞大的电动自行车群体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路面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仍然突出,给我市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

自3月12日起,广州交警将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冲卡等严重违法行为采取事后追溯处罚手段,全面强化执法管控。





保障电动车“有路走”,15条道路试点“机非混行车道”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路走”,广州交警坚持“精细管理”,通过不断开辟道路资源优化新路径。去年以来通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新港路、中山大道西、机场路等路段开展“机非混行车道”试点工作,在没有增加道路资源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截至目前,广州共设置了15条“机非混行车道”,交警部门将收集实行阶段的实际效果,综合评估不断优化提升。

同时,通过推进实施多个点位“微改造”。如对金沙洲大桥东行上桥合流处拓宽非机动车驻足空间、实施机非交替放行,对西堤二马路人民桥段、广园东路禺东西路优化慢行交通组织,在冼村路段设置后绕式公交车站,推动东风路、解放路人行天桥梯道坡面改造等,不断优化通行条件,保障电动自行车“有路走”。

交警部门提醒:根据《规定》相关内容,电动自行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经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交警提醒市民群众: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联系方式、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避免造成不便。

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是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需要全市各职能部门、各区通力合作,全社会积极参与。接下来,广州交警将按照《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广大市民群众一起努力,通过依法推动综合治理,减少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交宣

摄影报道:南都、N视频记者 梁炜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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