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电动自行车之“治”的讨论中,“限速15公里每小时(15km/h)”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自2004年5月1日该法正式实施以来,这一限速规定始终未变。以此为依据,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在电动自行车地方性法规中,纷纷明确了同样的限速标准。
针对这一限速规定及其落实难点,网络上不乏争议的声音。不少车主表示,15km/h的限速无法满足日常出行需求,影响了出行效率;也有部分车主认为,安全起见,电动自行车速度不宜过快。
被称为“电鸡”“电驴”、令人爱恨交织的电动自行车,其限速该何去何从?围绕这一民生议题,羊城晚报记者日前深入街头巷尾展开走访调查,并采访了市民、专家以及全国政协委员,倾听各方心声。
广州中山八立交附近,大量居民使用非机动车出行(资料图) 羊城晚报记者 蔡嘉鸿 摄
车主声音
有人觉得15km/h太慢
有人认为安全重于速度
“电动自行车出厂时最高时速设定在25km,可每次骑行时速超过15km,就会发出滴滴的提示音。”家住广州市海珠区、日常骑“电鸡”上班通勤的郭先生表示,“我此前并不知道道交法中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限速15km/h。如果最高时速真的限定于此,有点不够用,会增加通勤时间。”
“限速15km/h感觉太慢了,岂不是和共享单车的速度差不多?”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的张女士说,她日常骑“电鸡”上下班,多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通常时速保持在22km左右。她补充道:“我周围的朋友骑车速度大多在20km/h以上,大家并非追求骑快车,但太慢不方便。”
记者在广州市白云区云门New Park商场附近采访时,一位外卖小哥张先生直言:“15km/h对于配送行业的骑手而言不现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配送。即使平台放宽了配送时长,有些客户也会觉得太慢。”
针对电动自行车15km/h的限速标准,也有部分网友持不同观点。“骑电动自行车的初衷是为了省力,不是抢时间。”IP地址显示在上海的一名网友说。网友牛女士谈道:“电动自行车都应该限速,有些车在人行道上逆行,速度还很快,差点撞倒我。”
广州某路段电动自行车通行情况。羊城晚报记者 柳卓楠 摄
试验走访
15km/h与共享单车速度相近
现实中难执行
电动自行车保持15km/h以下的速度是怎样的体验?路面上的车主都能按规骑行吗?带着疑问,记者日前来到了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番禺区番禺大道北等路段走访,并进行了骑行试验。
3月1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在番禺大道北一条较为宽阔平坦的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开展试验。记者将速度控制在15km/h时,发现与身旁经过的共享单车速度相近、“并驾齐驱”,但会被路上经过的山地自行车骑行群体甩在身后。
随后,记者换骑共享单车在同一路况下试验,并以某地图软件的测速数据作为依据,发现以中上档速度骑行,可达16km/h左右。身边经过的一辆辆“电鸡”,轻松超越骑共享单车的记者。
记者骑共享单车开展测试试验,最高速度达到16km/h
类似试验在社交平台上也有多名网友进行。例如,一名网友于2023年8月发布的一条试验视频显示,在北京某宽阔、车流量中等的非机动车道上,该网友驾驶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同时起步,以15km/h左右的速度行驶,基本和共享单车速度相近,甚至被一些共享单车超过。2024年12月,广东一名网友也发布了试验视频,在非机动车道上以15km/h左右的速度驾驶“电鸡”,基本和前方的自行车速度相近。
网友开展测试试验视频的截图。图片来源网络
道路上,电动自行车车主能按照道交法中的限速规定骑行吗?记者走访黄埔大道中看到,非上下班高峰时段,非机动车道上大部分“电鸡”的速度都超过了共享单车,预计高于15km/h;高峰时段,由于车流量较大,部分“电鸡”速度可能会低于15km/h。
从执法层面来看,由于骑行速度超15km/h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数量庞大,现实中存在执法难的问题。
专家建议
道交法实施20余年
可考虑适时修订
记者从相关社交平台获悉,早在几年前,上海电动自行车限速15km/h就引发争论;去年12月30日,随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实施,广州也掀起关于此话题的讨论。实际上,上海、广州等地方性法规明确电动自行车限速15km/h,并非自行决定,而是依据上位法道交法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限速15km/h这一规定,专家怎么看?20多年前曾参与道交法立法讨论会的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指出:“在北京街头实测,人力自行车的平均速度为15km/h,而电动自行车的平均速度显著高于15km/h。如果把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限制在15km/h以内,其平均速度也就是12km/h左右。电动自行车跑得比人力自行车还慢,这与大众认知的常识冲突。”
北京某路段电动自行车通行情况。羊城晚报记者 郭思琦 摄
“速度设定本质上是平衡安全与效率。”杨新苗表示,限速的设定与道路条件、周边环境相关。他认为,道交法中15km/h的最高速度设定从2004年正式实施,20多年未曾改变,随着交通条件持续完善,两轮车出行需求显著增长,应尽快完善上位法中的该条款。
杨新苗建议,可根据不同路段情况设定差异化限速。例如,道路条件较好的非机动车道上,全线采用15km/h限速就不合适了;而道路条件相对复杂的非机动车道,譬如中小学校门口的路段,则宜将最高速度限制在15km/h及以下。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正国从法律角度提出,成文法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随着我国道路交通条件持续完善,民众出行需求变化,上位法中的规定如果与当前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可考虑适时修订,以提升城市交通治理的科学性。
北京某路段电动自行车通行情况。羊城晚报记者 郭思琦 摄
他山之石
多个国家地区电动自行车限速25km/h左右
在电动自行车限速方面,其他国家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
“25km/h是主要经济体和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限速设定值,是在交通通行效率与道路安全矛盾中寻求的平衡点,厂商依此生产车辆,消费者也较为认可。”杨新苗介绍,除了目前广泛使用的完全依靠电力驱动的电动自行车,欧洲和日本还引入了电动助力自行车(以人力踩踏为主、电力为辅)以提升交通安全水平,电动助力自行车的速度一旦达到25km/h,电机会停止工作。
记者通过相关专业期刊论文也了解到其他国家的规定:日本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必须严格控制在24km/h以内,并随速度阶梯式增加逐渐降低电机助力幅度;加拿大8个省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其中7个省规定输出功率最高为500W,速度不超过32km/h;法国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机功率不大于500W,骑行速度小于25km/h。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