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宁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治安管理领域行政争议。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该局首次成功运用行政复议调解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该案申请人因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局结合案件实际,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深入剖析案件焦点,耐心释法说理,说服申请人承认客观违法事实,积极主动知错认错。同时,引导公安机关提升执法业务素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依法减轻了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申请人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执行,改正违法行为。

  此次调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了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该局将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调解结案比重,充分发挥复议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不断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对于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 张恒 通讯员 马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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