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7日,即墨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案例一
某商店与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调解后,尹某拒绝履行义务,某商店遂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但尹某置之不理。后执行干警又多次电话联系尹某,催促其尽快履行,但尹某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推脱。3月7日清晨,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找到尹某住所,将其拘传回法院。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尹某意识到一味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最终与对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款项,该案执结。
案例二
李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150000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王某未依约履行最后一期款项。3月7日早上7:00,执行干警赶往王某的工作地点,将其传唤至法院。在执行局内,王某向执行干警表达了苦衷,表示由于亲人住院等原因,现在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最后一期欠款。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首先向王某强调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同时也充分考虑到王某的实际困难,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执行法官协调,双方当事人再次达成执行和解,王某将分3期偿还剩余未履行的执行款项,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合法权益,也给予了被执行人一定的缓冲时间。
下一步,即墨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用品质更优、服务更全、底色更暖的司法服务,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成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半岛全媒体记者 华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