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阳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执行一线,成功执结多起案件。
01
租赁合同纠纷
从抗拒执行到积极履行
2018年汪某因施工需要向朱某租赁电动吊篮,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双方经结算,汪某尚欠租金10万元,经法院审理判决,汪某应向朱某支付租金10万元及利息。
因汪某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对汪某采取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后经申请人举报,成功将被执行人汪某拘传至法院。起初汪某抗拒执行并态度恶劣,执行法官告知其如不正确对待履行义务,将对其拘留惩戒。汪某迫于强制措施的压力,当场筹钱支付10万元,申请人就余款自愿放弃,该案执行完毕。
02
施工合同纠纷
加班协调促案件和解
2020年2月,某公司将其公司围墙砌筑工程外包给钱某施工,约定180元/平方米,工程于2020年5月交付使用,交付后,钱某一直未收到该公司给付的工程款,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应支付钱某工程款12万元及利息。后因公司未及时履行法律义务,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法院查控,被执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考虑到钱某患病急需治疗,执行法官多次奔波于公司负责人处协调、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达成和解,公司负责人现场履行12万元。钱某感激地说:“感谢法官帮我协调,解决了一桩心事!”
03
民间借贷纠纷
协同联动、现场履行结案
2024年,杨某因公司运转出现资金问题,向成某借款3.5万元,并形成借款协议。数月后,成某未在约定期内收到欠款,也无法与杨某取得连续,因而成诉。
3月6日中午12点05分,接申请人成某举报,在南京某处发现被执行人杨某踪迹,在确认杨某行踪线索后,经省高院联动协助,执行法官驱车数小时跨市赶往南京市栖霞区法院。
“欠钱事实我认,但是钱我真的没有。”杨某被执行法官找到后,态度依然抗拒。面对杨某的蛮横态度,执行法官告知其延迟履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杨某也一改此前的嚣张态度,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主动要求现场联系亲属筹款履行义务。经过五小时等待,被执行人杨某筹到全部案款,当场履行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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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