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近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25)京0105执7921号),执行金额23858元。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还显示,简某被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2025)京0105执7921号]。限制消费令信息显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简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简某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消费措施自限制消费令发出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解除。如因生活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4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总经理陈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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