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监利市人民法院对下列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布上述悬赏公告,相关须知及被执行人信息如下:
悬赏公告 01
被执行人刘飞,男,1995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毛市镇码村七组。公民身份号码42102319950614****。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300200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金。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经查并执行到位后,将执行到位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悬赏支付条件: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4.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范围:1.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监利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并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执行法院:监利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6—325162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30;14:30—17:30)
联系人:崔义明
悬赏公告 02
被执行人余西龙,男,1990年11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棋盘乡刘桥村2—8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2319901109****。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38000元及相应迟延履行金。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经查并执行到位后,将执行到位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悬赏支付条件: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4.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范围:1.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监利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并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执行法院:监利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6—325160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30;14:30—17:30)
联系人:杨琼
悬赏公告 03
被执行人熊小林,男,1964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敖阳街道人民明路38号1单元401室。公民身份号码36222819640415****。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200000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金。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经查并执行到位后,将执行到位的5%给予举报人奖励。
悬赏支付条件: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4.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范围:1.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监利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并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执行法院:监利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6—325160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30;14:30—17:30)
联系人:杨琼
悬赏公告 04
被执行人张霁,女,1985年9月1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朱河镇孙桥村七组。公民身份号码42102319850911****。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84018.48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经查并执行到位后,将执行到位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
悬赏支付条件:1.所提供线索真实有效,且为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2.提供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全部执行或部分执行到位;3.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以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4.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范围:1.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金融理财;2.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车辆、船舶、航空器、生产机器设备、库存产品、生产原材料等;3.被执行人的应收债权、投资联营收益或者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如申请人申请撤回悬赏执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悬赏执行终结的,法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监利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信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并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执行法院:监利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716—325162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30;14:30—17:30)
联系人:张纬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