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区检察院办理的“金某、王某某等69人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获评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并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
该案是一起“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2014年7月起,金某、刘某某等人在万郁集团不具备运营能力及资质情况下,或自营或与东某公司等合作,采用短期内频繁更换品牌的方式对外招商加盟。招商过程中,金某等人通过虚构运营能力、提供虚假授权、聘请明星代言等方式诱使被害人签约,骗取加盟费。之后,对被害人提出的正当运营需求敷衍了事,放任其经营失败。涉诉后,金某等人通过转移资金的方式逃避退款义务,再以相同手法包装推介新品牌,继续以此骗取更多被害人加盟费。截至案发,万郁集团以台铺奶茶、茶颜光年等24个品牌名义,累计骗取全国5800余名被害人,共计4.4亿余元。
据了解,该案是上海市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犯罪行为迷惑性强。“起初,相关部门并未发现金某等人涉嫌刑事犯罪,但检察机关加强审查,从故意夸大运营能力、虚构品牌信息等方面,查证行为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犯罪行为,并从抽逃转移资金、恶意逃避民事诉讼执行等方面,查证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及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检察机关还提前介入案件,并进行二次退补,将证明思路转化为取证方向和证据标准,持续引导侦查,有力指控了金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同时,区检察院坚持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市检察院加强法律适用的研判分析,把准定罪方向;市检一分院持续跟踪办案进度,共同研究论证犯罪证明思路,严格把关,精准指控。
办案中,检察机关既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定罪量刑的证据,也注重对资金流向、违法所得证据的取证,协同公安机关查明涉案资金去向,对使用违法所得购买的房产等及时查封。此外,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释法说理,督促被告人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被害人挽回损失。
■记者 陈菲茜 文
■文字编辑 周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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