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5年3月6日15时许,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温泉中队联合在桃临线16公里700米处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查获驾驶员赵某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乙醇含量达到8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并将驾驶员赵某某带至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77.6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2025年3月6日21时许,交口县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温泉中队联合在双池镇欣荣街夜查酒驾,查获张某某醉酒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体内乙醇含量达到2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交口县交警大队温泉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