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一旦逃逸

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超你的想象!

先看案例

01.

肇事后,逃与不逃区别很大

两个案件损害后果相近的交通事故,最终受到的处罚及个人需要承担的赔偿数额,差距很大!在众多因素中,是否“交通肇事逃逸”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案例一: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


2022年1月初,被告人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迎面与被害人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离现场。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认定,被告人王某已涉嫌交通肇事罪,且具有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的近亲属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

案例二:找时候报警并原地等待处置


2022年6月2日晚上9点多,许某驾驶一部小型轿车遇被害人陈某沿人行横道横过道路,因雨天能见度低,许某视况采取制动措施不及致其所驾小车碰撞行人陈某,造成陈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损害后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许某立即拨打110报警,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置。

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许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许某与被害人陈某近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许某与其驾驶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共计向陈某近亲属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人民币近146万元,其中肇事司机许某本人支付16万元,其余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支付。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后认为,许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取得谅解,遂依法对林某以犯罪情节较轻作出不起诉决定。

02.

逃逸后“罪加一等”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也就是说,交通肇事逃逸有三种情形,驾车逃逸、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

一、

责任认定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

损害赔偿重

按《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元,多则几十万元甚至数百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免责条款不承担保险责任,车辆驾驶人要承担全部的赔偿款。

三、

行政处罚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四、

刑事责任重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处罚。 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必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03.

报警才是最低成本的解决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生事故后

必须在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报警

一旦肇事逃逸

警方追查到底,绝不姑息!

一审:贤

二审:军

三审: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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