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8日讯 记者从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便民潮汐摊区经营管理秩序,解决群众就业、生活、消费需求,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济宁市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和要求,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前就全县便民潮汐摊区拟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位置、经营范围、经营时段
御景花园便民潮汐摊区
位置:文化路南段摊位数量:100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不现场加工食品
经营时段:每日11:00-13:30、16:30-21:00
清真便民疏导点
位置:清真街北段东侧摊位数量:15
经营范围:清真食品
经营时段:全天
九星花园便民潮汐摊区
位置:光明路九星花园北门摊位数量:60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不现场加工食品
经营时段:每日7:00-20:00
金城路便民潮汐摊区
位置:金城路西段南侧摊位数量:20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不现场加工食品
经营时段:每日7:00-20:00
莱河社区夜间餐饮摊区
位置:莱河社区路口周边摊位数量:40
经营范围:夜间小餐饮
经营时段:每日17:00-22:00
凯盛市场夜间餐饮摊区
位置:凯盛市场西北角摊位数量:30
经营范围:夜间小餐饮
经营时段:每日17:00-22:00
锦绣家园夜间餐饮摊区
位置:山阳路北段,锦绣家园东南角摊位数量:15
经营范围:夜间小餐饮
经营时段:每日17:00-22:00
经营规范要求
登记备案:摊主需持身份证件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登记,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文明经营承诺书》,小吃餐饮需提供健康证明。审核通过后,领取《金乡县临时摊位登记证》,按指定位置及时间经营。
卫生责任:自备垃圾容器,收摊后清理场地,确保“摊走地净”。
秩序管理:禁止占用机动车道、消防通道及盲道,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扰民。
安全责任:自行负责经营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或使用明火设备。
违规经营累计3次者取消摆摊资格,一年内不予入驻潮汐摊区。
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擅自在城区其他区域摆摊设点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如遇政策性调整,经营户需无条件撤离。
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37-8775080
公示期限: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3日
闪电新闻记者 贾鑫 报道